近日,州委、州政府印發《大理州推行黨政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實施方案》,在全州黨政部門全面推行權力清單制度。
制度要求各級黨政部門要堅持清權徹底、確權依法、公開亮權和“法治、精簡、效能、嚴控”的原則,深化清權、確權、限權各項工作,編制部門權力清單目錄,全面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形成權限可查詢、過程可檢查、結果可監督、責任可追溯的權力運行體系,推進權力規范、公開運行。一是清理部門權力。州委各部委、州政府各職能部門(含下屬部門)嚴格依據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本部門“三定”規定,全面清理和規范部門權力事項。無法律法規規章依據、原法律法規規章依據被廢止,或國務院、省政府已明確取消的權力,一律取消。二是編制權力清單目錄。堅持名稱規范、類別準確、依據完整,全面表述權力類型、權力名稱、法定依據、工作流程、實施主體等。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明確權力審批事項,減少辦事環節,科學編制每項權力的運行流程,結合實際制作權力運行流程圖。三是公開權力清單目錄。州委各部委、州政府各職能部門權力清單目錄分別在州政府門戶網站“黨務公開”欄下的“權力清單”欄目和“政務公開”欄下的“權力清單”欄目上公開,同時,部門權力清單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在部門辦公場所顯著位置固定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制度要求各級黨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及時公開權力運行過程和結果;建立權力運行監督制度,對權力運行進行全程、實時、多方監控;明確責任主體,健全問責制度,規范權力運行。紀檢監察機關和機構編制管理部門強化對各部門權力運行的監督,受理相關投訴舉報。州委將推行權力清單制度納入各部門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對重視不夠、工作落實不力、沒有按時公開、公開不全面甚至搞假公開的,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州紀委黨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