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出現的工作進展不平衡,防控措施針對性、系統性和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文山州四舉措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扎實推進。
一是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要求全州各級各部門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與正在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業務工作結合起來,同部署、同要求、同監督、同落實。要求主要領導帶頭查找自身廉政風險,帶頭制定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轄區范圍內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起好表率作用。
二是查缺補漏,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防控機制。一要強化風險排查,對排查出的廉政風險,結合實際逐一表現形式和形成原因,審定風險點是否找準、等級劃分是否合理、防范措施是否可行、責任人是否落實到位。二要規范和健全工作流程,對本單位的權力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和規范,進一步完善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使每項權力的行使過程都做到可查可控,減少工作隨意性,簡化辦事程序,嚴格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要求各級各部門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對不管用、不適用的制度及時廢止,不完善的制度修改健全,同時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是突出重點抓示范,努力打造一批風險防控示范單位。要求各級各部門緊緊圍繞州委、州政府確定的“三個三十”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除在全州水務系統開展“做清廉干部、建廉潔水利”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外,將州交通運輸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農業局和州扶貧辦等5個部門作為深化防控工作的示范單位加以重點督促指導。
四是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納入對各級各部門年度懲防體系建設和黨風廉政責任制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不定期對各縣(市)、各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將檢查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獎勵、晉級、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