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3”魯甸6.5級地震發生后,曲靖市紀委、監察局高度重視,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災一線,充分發揮紀檢監察職能,加強監察督查,嚴明工作紀律,受理群眾投訴,強化資金監管,為抗震救災工作提供堅強有力的紀律保證。
嚴查物資發放。災情發生后,全市抽調市、縣、鄉三級紀檢監察機關126名紀檢監察干部及市、縣督查、審計、民政等部門抽調的15名督查干部組成14個監察督查組,駐到14個受災鄉(鎮、街道)179個受災村(社區)檢查救災物資接收、登記、發放工作情況,重點督查救災資金是否實行專帳管理、專人負責、專款專用,憑據是否符合管理規定,發放物資是否做到公開、公正、透明,并直接深入災區一線向受災群眾了解救災物資發放情況,全力維護受災群眾利益,當好抗震救災工作紀律的“守護人”。
嚴查工作紀律。對抗震救災工作人員提出了“七嚴禁、七不準”的紀律要求,并對監察督查組工作人員提出了“八個絕不允許”的紀律要求,以嚴明的紀律維護抗震救災工作順利推進。監察督查組對遲報、漏報災情數據的責任單位進行了點名道姓通報,確保統計上報的數據真實、準確。市紀委監察局還對未能在指揮部要求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的2名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1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1人給予通報批評的問責處理,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了通報。
嚴查投訴舉報。通過報紙、網絡、電視、村組宣傳欄等多種方式,公示了市、縣、鄉監察督查責任人和監督舉報電話,安排專人24小時接聽,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受理,嚴查快處并向群眾反饋。災害發生以來,已對反映抗震救災干部工作紀律作風的1件、反映群眾訴求的12件信訪件進行調查核實和妥善處理,及時回應了群眾關切,確保了災區群眾的思想情緒穩定。
加強救災資金監管。市、縣紀委監察局新增了8家涉及抗震救災資金的縣級單位賬戶,把救災資金的下達、撥付、發放、使用全部納入“民生資金監督管理平臺”進行全程監管,通過平臺公示資金的到位、撥付和使用情況。截止目前,已錄入抗震救災資金9041.5750萬元。通過市審計局對 “8·03”會澤縣抗震救災款物接受、分配、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各項救災資金和物資管理使用嚴格規范,未發現截留、轉移、挪用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