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良縣圍繞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四嚴”標準,強化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筑牢公務用車管理防火墻。
思想上嚴“管”。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將《黨章》、《廉政準則》納入黨員干部學習內容,編發廉政短信9期4500余條進行提醒、開展警示教育進行提醒,提升黨員干部廉潔自律意識,鏟除滋生公車私用不正之風土壤。
制度上嚴“禁”。制定出臺《陸良縣領導干部駕駛公車六條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公車管理嚴禁領導干部駕駛公車的通知》等制度,明確規定公車使用要求,對值班、執勤以外的公務用車一律實行統一封存或定點停放,并做好備案工作,嚴禁違規公車私用。
監督上嚴“查”。設立舉報郵箱和舉報電話,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同時,成立5個公車督查小組,抽調21名工作人員,對公車使用、公車停放、公車標識管理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專項檢查。節假日重要時段實行八小時以外監督檢查,嚴防節假日車輪腐敗,消除公車私用空間。
行為上嚴“處”。積極挖掘線索來源,定期不定期地開展公車使用突擊檢查,對被舉報和明察暗訪到違反用車規定的行為進行拍照保留證據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截止目前,共開展了14次明察暗訪,對未按規定定點停放、標識張貼不規范的17輛公車、13個單位進行了通報, 查處1起公車私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