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近日,云龍縣出臺了《云龍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實施細則》。
《細則》規定,上級領導到云龍開展公務活動的接待由縣接待辦和縣級各部門按照“對口接待”牽頭負責制和接待公函管理制度進行接待,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和就餐標準,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的三分之一??h級機關公務人員下基層開展公務活動,各鄉鎮凡建有單位食堂的一律在食堂就餐;未建立單位食堂或食堂不具備接待條件的單位,一律安排在定點餐飲單位按工作餐標準就餐。各鄉鎮、村組干部到縣級各部門執行公務活動,需各部門接待的可安排工作餐;公務接待結束后如實填寫《公務接待清單匯審表》由單位負責人審簽??h委、縣政府將公務接待工作納入問責范圍,要求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廉政食堂”建設,不得以任何名義新建、改建、擴建內部食堂,嚴格食堂經費管理,建立食堂接待明細臺賬,定期結算食堂接待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