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河州政府法制辦黨組迅速組織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并對政府法制工作進行部署。
在原文傳達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公報后,結合州政府法制工作實際,會議提出全州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7點貫徹意見。一是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努力當好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顧問。進一步完善政府和部門領導班子集體學法工作制度,加大對一線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培訓,不斷增強領導干部和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二是要進一步加強州、縣政府法制機構隊伍建設,使法制機構的規格、編制與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適應,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基礎保障。三是切實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為全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治保障。緊貼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編制好《紅河州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設規劃》,明確未來5年紅河州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思路、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盡快制定出臺《紅河州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紅河州人民政府提出單行條例(草案)辦法》《紅河州重大行政決策規則》等關乎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必要制度。要結合紅河州實際,重點加強有關完善經濟體制、改善民生和社會發展事業以及政府自身建設方面的立法,使民族自治地方法規在全州經濟社會發展中更好地發揮引領和推動作用。四是按照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將行政決策、行政執法、行政監督、制度建設、法律顧問、行政復議、行政調解、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和保障情況列入考核內容,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協調發展,強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五是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實現工作的法治化和規范化,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六是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積極探索相對集中執法機制,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七是繼續開展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行政調解的功能,著力提高化解行政爭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