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連縣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通過建立健全“四項制度”,從嚴抓作風,以作風倡廉。
建立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相關制度。把領導干部作風建設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研究制定出臺了《孟連縣委關于開展作風建設提升年活動的實施意見》、《孟連縣縣級領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具體實施辦法》,規定縣級領導每人每年到基層農村、民情責任區調研不少于80天,走訪群眾不少于50戶,駐村不少于10天;每年為群眾辦實事好事不少于4件。
建立《孟連縣關于嚴禁大操大辦宴席的若干規定(試行)》。針對長期以來存在的國家機關公職人員以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為由借機斂財的隱性腐敗行為,孟連縣在全市率先出臺了《孟連縣關于嚴禁大操大辦宴席的若干規定(試行)》,從制度上狠剎借機斂財不正之風,規定國家公職人員一律不得在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建房、喬遷、開業、生日、升學、升職、調動、入伍、滿月等喜慶活動中操辦宴席。婚事要儉辦,要嚴格控制宴請范圍,一對夫妻不得在本縣范圍內多時間、多地點,分批、分期大操大辦宴席。并嚴禁使用公車作婚車。喪事要簡辦,按照殯葬改革相關規定執行。八項規定出臺以來,全縣查處國家公職人員利用為孩子操辦生日宴席斂財問題2起3人,在全縣范圍內給予了實名通報。通過嚴肅整治,國家公職人員濫發請柬和大操大辦宴席斂財之風得到了有效制止。
建立改非干部和抽(借)調人員的相關管理制度。針對在編不在崗和“三超”配備干部問題,制定下發了《孟連縣改任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試行)》和《孟連縣重大項目、重點工作抽調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孟連縣工作人員跟班學習制度(試行)》及《關于清理清退借用人員和跟班學習人員的通知》,加強了對改任非領導干部和違規借用或跟班人員的管理,全縣112名改任非領導干部全部回原單位上班,共清退違規借用或跟班人員177人,徹底解決了基層單位特別是6個鄉(鎮)在編不在崗的突出問題。
建立健全公務接待審批制度。嚴格審批《孟連縣接待通知單》,對不符合接待的,一律不予安排;對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鄧聲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