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平縣印發了《新平縣反腐敗協調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制度》),進一步整合反腐敗工作力量,完善查辦腐敗案件機制,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工作。
《辦法》要求各成員單位必須服從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統一領導和協調安排,在查辦腐敗案件工作中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凡涉及到法律、黨政紀交叉的案件,有關成員單位要通力合作,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使黨政紀、法律處理到位。
《辦法》明確了反腐敗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和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職責、工作紀律以及考核辦法等內容。
《辦法》的實施為紀檢監察機關聚焦中心、抓實主業、嚴懲腐敗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