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克于1959年出生在云南西雙版納州景洪市的一個哈尼山寨。他放過牛,務過農,當過兵,經過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地走上了領導崗位,當過副縣長、副市長。1997年5月,38歲的他就當上了西雙版納州的副州長,堪稱年輕有為,官運亨通。查克分管土地、交通、電力、水利、環保等工作。2007年,查克調任云南省農墾集團副總經理。
在當副州長的前兩年,查克確實為群眾做了些好事??墒牵撕笾敝涟赴l時的10年間,他卻利令智昏,用手中的權力大搞“協調”,大肆撈錢。甚至把“我給你協調幫忙,你得給我好處,給少了,我就再跟你要”作為貪腐的信條。他一路貪贓枉法,胃口越來越大,臺上是冠冕堂皇的州長,臺下是公開伸手要錢、丟盡人格的“叫花子”!
在西雙版納做水電工程的某總公司項目經理徐某某為了與查克搞好關系,得到查克的關照,在查克剛當選為副州長時,就跑到他家中送上5萬元,查克毫不客氣地收下了。此后至2008年春節,查克利用其分管西雙版納州水電系統的職務之便,為徐某某承建的景洪市防洪大堤等水電工程及工程款的撥付等方面“協調”幫忙,先后6次收受徐某某的賄賂共20萬元。
2001年和2003年,西雙版納某旅游發展有限公司股東楊某,在勐??h投資種植中林美荷楊樹和建高爾夫球場,請時任副州長的查克幫忙協調項目用地及規劃。事成后,楊某送給查克美元1萬元,但是貪婪的查克仍不滿足!他覺得“這錢給得太少了”,便找機會和借口向楊某再要錢。2004年,查克到香港考察砂仁項目前,打電話讓楊某“兌換”港幣給他。過了幾天,楊某只好再將港幣5萬元送給查克。2006年9月,查克又以兒子駕車肇事需要賠償對方損失為由,向楊某索要了15萬元!
2004年,景洪市征地拆遷移民安置中心和云南省移民局共同購買了18畝土地,并做好了規劃、圖紙、相關批文等前期準備工作。這時,西雙版納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也想買這18畝土地。為此,他多次找查克請他“協調”幫忙,許諾事成后有“好處”。吃慣甜頭的查克自然是心領神會。在他的強行干預下,讓已購買者以每畝25萬元的購入價格,轉讓給了周某的公司。周某兌現“承諾”,陸續送給查克20萬元及尼康相機、手機等貴重物品,作為感謝。
可查克仍然認為,“我幫你辦了這么大的事,你才給這點錢和東西?”又兩次向周某伸手要錢。2006年8月,查克的兒子在景洪市交通肇事后,周某去查克家問候,當周某問“有沒有什么要幫忙”時,查克說:“需賠償受害方的經濟損失?!敝苣陈牫隽恕霸捦庖簟?,第二天就送給查克15萬元。2008年“五一”期間,查克從昆明回景洪過節,以“急用一點錢”為由,又從周某處拿到15萬元。
2005年,云南省要修建“思小”(思茅至小勐養)高速公路,西雙版納州成立了“思小”高速公路征地拆遷協調領導小組,查克兼任組長。該項公路建設需要占用某旅游集團發展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西雙版納森林公園的部分土地,該公司認為900萬元征地補償費太低,董事長俞某某就找到查克要求增加補償費。查克看準這是個大款項、大肥肉,做成對自己有好處。于是便盡力“協調”。結果該公司獲得了1300萬元的征地補償費。事后,俞某某拿出100萬元作為“感謝費”送給了查克。
2005年,某賓館有限公司在查克的幫忙下,以起始價1508萬元的價格獲得了景洪市江北104畝的住宅用地,并向景洪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交納了100萬元的土地預付款。后由于該公司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交清其余土地出讓款,土地儲備交易中心準備將該公司先前所交的100萬元預付款沒收。該公司總經理鄭某某請查克“協調”退款事宜。通過查克的幫忙,該公司順利退回了100萬元的預付款。為此,鄭某某送給查克13萬元。
2006年,重慶某照明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為了能承攬到“小磨”(小勐養至磨憨)高速公路路燈工程,該公司有關人員專程到北京找到在某部委掛職的西雙版納州副州長、“小磨”高速公路建設協調領導小組副組長查克“幫忙”,查克收下5萬元賄賂后,答應幫忙。最終,該公司如愿以償。事后4次共送給查克15萬元和一塊歐米茄手表。
2007年3月,查克調任云南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在查克赴云南省農墾集團公司工作的前一天,景洪市某公司經理同某某約查克吃飯,席間送給查克4萬元,查克只說了聲“謝謝”就把錢收下。不久,同某某就請查克幫忙“協調”云南省農墾集團所屬思茅農場位于刀官寨收費站旁的部分土地用于自己建加油站。查克答應幫忙,并為其“協調”成事。2008年春節期間,同某某來到云南省農墾集團查克的辦公室,送上2萬元表示感謝。當時投資加油站是很賺錢的項目,想搞此項投資的人很多,但在同某某多次行賄下,查克盡心“協調”,同某某最終先后在勐海、景洪市江北、磨憨等地購買土地,分別建起了加油站。據調查,2005年至2007年,同某某先后4次以現金和銀行卡的方式送給查克66萬元!
1999年至2007年,查克為西雙版納某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景洪市防洪大堤、普文大溝等多個水利工程“幫過不少忙”,也得到了該公司法人代表張某某送給的5.2萬“感謝費”。但查克覺得張某某“給得太少了”,就在他調昆明任職臨走的前一天打電話給張某某,說他辦事要用錢,叫張某某準備4萬元。張某某只好拿了4萬元現金送給查克。
2007年底,云南省農墾集團勐滿農場要投資興建“亞美酒店”。景洪某公司總經理孫某認為此項投資能賺錢,想把該酒店買下,便找到查克請求幫忙“協調”一下。但事情辦成后,孫某一時還沒有給查克好處費。2008年的一天,查克打電話給孫某,叫孫某準備“一坨錢”(指10萬元)送到昆明。過了三四天,孫某如數將錢送到昆明。同年3月的一天,查克又打電話給孫某,說有急用讓他再準備“一坨錢”,接到電話后,孫某拿了現金10萬元準時交給了查克。此后,查克又以過節開銷大、出差沒帶錢為由,向孫某索要了11萬元!
查克終于為自己的貪贓枉法行為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2009年5月,“貪齡”長達10多年的查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所涉案被扣的贓款多達272.95萬元(其中公訴機關扣押222.95萬元,被告人查克親屬退交50萬元)、受賄贓物尼康相機1部、諾基亞E90手機1部、歐米茄手表1塊,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繼續追繳贓款計人民幣120.75萬元、美元1萬元、港幣5萬元,一律上繳國庫。云南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查克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