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這個眾人心目中的“一方凈土”,本應是知識傳承和弘揚道義的地方,卻因一起起腐敗案件玷污了神圣的校園課堂,影響了教育公信力,不斷受到社會的詬病和質疑。
2013年8月7日,是云南民族大學黨委書記甄朝黨政治生涯終結的日子。這個有著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等顯赫頭銜,位高權重的高校“猛虎”,終因扭曲的世界觀、人生觀及價值觀的錯位認知,在犯罪的道路上漸行漸遠,被貪婪的欲望關進“虎籠”,成為云南省教育系統三十年來級別最高、職稱最高、學歷最高、涉案金額最大的落馬官員。接下來的日子里,他將不再是那個前呼后擁、風光無限、令人尊敬的大學校長,年近60即將退休的他將在孤寂和悔恨中度過漫漫歲月。這樣一位名聲顯赫的大學教授,卻在短短幾年時間內蛻化變質,跌入腐敗的沼澤,讓人痛心之余不禁反思:他是如何一步步走上這條不歸路的?
欲壑難填奔赴貪腐路
“患生于多欲,禍生于多貪”,甄朝黨的不歸路就葬送在“貪欲”兩個字上。隨著省紀委調查專案組的深入調查,發現甄朝黨個人私欲極度膨脹,膽大包天,瘋狂斂財簡直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從小恩小惠到一次性收受240萬元的巨額賄賂,赤裸裸的權錢交易觸目驚心。近年來,隨著國家對教育基建的大量投入,大學腐敗由此滋生。云南民族大學于2005年采用自建方式啟動占地1600多畝,投入建設資金近16億元的呈貢新校區建設,如此龐大的工程建設項目必然成為一些人眼中的“唐僧肉”。而時任云南民族大學校長、黨委書記的甄朝黨則成為竊取“唐僧肉“的最佳捷徑。一些建筑公司為了能夠順利獲得新校區項目工程,竭力通過各種關系與甄朝黨搭上線,不惜以重金行賄,拿金錢開路,以期獲得甄朝黨在資格預審、評標過程中的“關照”。在投標過程中,一些建筑公司違反工程招投標相關規定,大打“組合拳”,組織多家企業參與串標、圍標,確保獲得云南民族大學的工程項目。甄朝黨在收受建設方巨額賄賂后,利用“一把手”的身份和權力,直接違規插手學校工程項目。在學校研究工程項目投標資格預審會議和評標過程中,根據送錢公司情況,量身設定資格條件和投標門檻,在資格預審前事先審看投標報名名單,了解行賄公司投標報名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在預審過程中或明示或暗示幫助讓送了錢的公司通過資格預審或中標。而且收受巨額賄賂不手軟,2008年1月,省建四公司第二項目部總經理楊某某找到甄朝黨,提出想參與新校區圖書館工程項目建設,甄朝黨答應幫忙,一次性收受楊某某賄賂的240萬元人民幣。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甄朝黨先后收受云南省工程建設總承包公司鋼結構分公司經理李某某賄賂的300萬元人民幣。大小通吃不臉紅,收受本校5名干部賄賂25萬元人民幣,最少的僅幾千元。從2006年至2010年間,甄朝黨先后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云南民族大學新校區工程建設、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726.6萬元,貪婪之心昭然若揭。甄朝黨剛愎自用,壟斷權力,凡事以個人說了算,黨委班子形同虛設,藐視黨紀國法,作風糜爛,把《廉政準則》拋之九霄云外,經常出入經營性高消費場所,參與大吃大喝、洗浴、KTV唱歌、找小姐作陪等高消費娛樂活動,包養情婦,大肆揮霍公款,之后以會務費、接待費等名義公款報銷,僅2009年至2012年就揮霍掉公款高達403萬元人民幣。并且未經政府采購程序,違規劃撥154萬元給學校后勤產業服務有限公司購買超標車供其使用。作為大學教授,貪欲如洪水猛獸他未必不知,但他克制不住自己對金錢的貪欲,心存僥幸,頻頻伸出了不該伸的手,最終在腐敗的路上越走越遠。
上行下效攜手不歸路
上梁不正下梁歪。由于甄朝黨無良好的治學治校理念,導致班子不團結,各行其是,拉幫結派,上行下效,本校干部一起下水涉險。從甄朝黨受賄入手,云南省紀委專案組連根挖出了一窩“碩鼠”。作為云南民族大學呈貢校區建設辦原主任的張金麟,眼見呈貢校區建設有機會“撈大錢”,自己也不忘利用這個機會“撈小錢”。對于別人送的“大錢”、“小錢”一概笑納,先后多次收受相關建筑公司賄賂42萬元人民幣。云南民族大學后勤產業服務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李朝開在任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后收受公司飲食服務中心主任保明剛、鑫豪廚具公司代理商初某某等人的錢物共計38.5萬元,向甄朝黨夫婦及云南民族大學產業辦主任袁玉海行賄共計8.8萬元,并且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長期與甄朝黨等人進行經營性高消費活動,大肆揮霍公款。云南民族大學產業開發辦公室主任袁玉海原只是教育學院的一名普通教師,為獲得職務上的晉升,袁玉海先后向甄朝黨行賄13萬元人民幣。在正科級職位上短短一年后,甄朝黨便將袁提拔為副處級,袁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昆明某物業公司、昆明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的賄賂16.7萬元,為他們在招標、撥款等工作中提供便利。這些人在學校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處級領導,與甄朝黨相互勾結,沆瀣一氣,利用手中權力謀取私利,大肆收受賄賂,甚至公然索賄,在學校干部群眾中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最終與甄朝黨一塊攜手奔赴不歸路,跌下萬劫不復的腐敗深淵。
法網恢恢已無回頭路
“禍莫大于不知足,咎(罪過)莫大于欲得”。未能守住廉潔底線的人,最終都要為自己的貪婪付出沉重的代價。2013年9月,甄朝黨因大肆收受賄賂、巨額資產來源不明、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違反社會主義道德,云南省紀委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其收受賄賂726.6萬元、555萬元來源不明巨額財產、禮品折價70萬元人民幣及違規購買的車輛予以收繳,上繳財政。該案涉及金額巨大,涉案人員眾多,是一起典型的腐敗窩案串案,共查處涉案人員41人,追繳贓款1070.4萬元。甄朝黨等人無視國家黨紀國法,在貪腐路上一路狂奔,最終奔上違法犯罪的不歸路。至此,一位大權獨攬的校園“猛虎”的人生路終于走到盡頭,并連同挖出的“碩鼠“一同被關進“虎籠”。
學校本是教書育人、傳播知識文化的殿堂,卻淪為腐敗的“重災區”,委實令人痛心。剖析甄朝黨等人的腐化蛻變過程,教訓深刻,再次為全省高校黨員干部敲響了警鐘。
——理想信念的缺失是走向犯罪深淵的根源。理想信念是人生的支柱和方向,一旦坍塌,必然會走上邪路。在調查期間,甄朝黨悔恨地說,接受建筑商的巨額賄賂“可以為自己職務升遷上提供物質幫助。在這些事情上沒有能斬釘截鐵,堅守底線”。袁玉海、李朝開等人在作自我剖析時都說道:“放棄了自己作為黨員的理想信念,將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教育視為走過場、走形式,不注意思想改造,忽視了廉潔自律,最終走上了違法違紀道路”。在調查期間,袁玉海悔恨地寫下“三十九年奔前程,組織談話點夢醒。公權乃是萬民賜,沾上污點悔終生”的內心表白。甄朝黨等人墮入犯罪深淵,再一次證明“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動搖是最危險的動搖”。
——制度建設失范是滋生腐敗的土壤。云南民族大學腐敗案件涉及學校眾多部門及學院,主要集中在人、財、物等諸多領域,充分暴露出云南民族大學制度不完善、有制度不執行、肆意破壞制度等問題。云南民族大學呈貢新校區建設工程投入金額達十六億元,規模如此之大的一項系統工程如何實施、招標程序如何規范、經費如何管理、權力如何制約、風險如何防控等均未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屬于粗放型管理,造成項目工作流程得不到科學規范,權力運行得不到有效監督,廉政風險點得不到嚴密防控,制度上的缺失加大了腐敗滋生的風險,為權力尋租、權錢交易提供了溫床。
——不被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縱觀云南民族大學系列腐敗案件,暴露出云南民族大學長期監督主體缺位,監督工作乏力的問題。學校紀委沒有正確把握好監督和服務之間的關系,監督意識不強,監督檢查工作失之過寬,失之過軟。職能部門缺乏監督意識,工作程序上監督缺位。基層黨組織未能發揮好監督職能,成了擺設的“花瓶”。群眾參與監督渠道不暢,在涉及學校重大事項、干部提拔、職稱評聘、科研經費管理使用等方面,黨務公開幾近空白,校務公開程度不高。
——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嚴重缺失。甄朝黨作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第一人,不僅自己不帶頭履行職責,不支持學校紀檢監察工作,反而對紀監審部門堅持原則維護學校合法利益的履職行為大發雷霆,橫加指責監審處亂作為,甚至還提議要把紀委副書記、監審處長外派學習以讓他人取而代之,人為的弱化紀委職能,極大限制了學校紀監審部門正常履行職責。
正是由于思想信念動搖,學校制度建設失范,權力監督缺位,黨委主體責任認識不清等問題,甄朝黨等人才肆無忌憚,才能如魚得水般頻繁作案,以致走上了不歸路。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甄朝黨等人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沉痛教訓再次證明了這亙古不變的真理,法律是神圣的,任何褻瀆法律的行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甄朝黨的政治生涯由此畫上了一個句號,而他的人生卻畫上了一個大大的感嘆號。作為一名從普通農村家庭出來的農家子弟,能夠在黨的教育和組織培養下走上廳級領導崗位實屬不易,而他竟未珍惜,反而利令智昏,心存僥幸,貪圖享樂,在權力、金錢面前經不住誘惑和考驗,失去了農民的那份質樸和本色,失去清正廉潔的道德操守,最終被貪欲蒙住了雙眼,臨近退休卻落個深陷囹圄的悲慘結局,這一切委實令人痛心,發人深思。針對云南民族大學的系列腐敗案件,云南省紀委決定在云南民族大學組織開展專項整改工作,以案為鑒,狠剎不正之風,深挖專案暴露出來的班子建設、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制度建設、權力運行監督、廉政教育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吸取教訓,集中時間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整改,提振學校新形象,樹立學校新風氣,以整改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重還云南民族大學一片凈土。
(記者 楊大慶 黃波 通訊員 趙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