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培龍,男,1969年1月生,納西族,云南省麗江市玉龍縣人,大學文化,1988年7月參加工作,2001年l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1 年7月至2011年5月19日任怒江州醫保中心主任,2011年5月19日起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州社會保險局局長。2012 年7月12日被怒江州紀委采取“兩規”措施,2012年8月3日解除“兩規”措施,同日移送怒江州檢察院。2013年3月1日怒江州紀委對木培龍作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同日,怒江州監察局對木培龍作出給予行政開除處分的決定,5月10日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木培龍有期徒刑10年。
濫用職權,致使違規醫院套取大額醫保
位于怒江州瀘水縣六庫鎮興源路5號的怒江州六庫王和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專科醫院是一家冒用昆明王和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專科醫院的院長王和之名成立的沒有醫生、護士和醫療設備的民營醫院,法定代表人是王和,而其實際經營負責人則是沈誦福。然而就是這么一家“冒牌”醫療機構卻在很短的時間內經怒江州衛生局批準成立和審批為定點醫療機構。
醫保定點醫院準入審查是非常嚴格的,涉及醫保的部門較多,醫保統籌基金涉及環節較多。那么,沈誦福為何能順利打通層層關節騙取醫保資金呢?這其中,木培龍扮演了重要角色,其作用不可小覷。
2007年6月16日,六庫王和醫院負責人沈誦福向怒江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遞交申辦材料,申請將“六庫王和醫院”列為定點醫療機構,時任州醫保中心主任的木培龍負責“六庫王和醫院”定點醫療機構的審核工作。
在審核“六庫王和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專科醫院”申報定點醫療機構過程中,木培龍違反規定處理公務,明知該醫院不具備定點醫療機構條件和缺失必備申報資料的情況下提交局務會討論,并在討論過程中隱瞞了該醫院的真實情況,提出同意列為定點醫療機構的意見,使局務會作出同意將該醫院列為醫療保險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的錯誤決定。
木培龍的玩忽職守行為為沈誦福違法撈金打開了方便之門。從2007年9月至2012年3月21日,沈誦福通過辦理虛假住院手續,冒用王和之名開處方箋,虛列住院單據、住院天數,虛開處方藥,虛報床位費等手段從州醫保中心違規報銷住院費2011318.50元,其中包括王和醫院在州醫保中心違規套取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1975952.50元、工傷及離休人員住院費22670元和2008年暫扣款12696元。
2013年4月26日,沈誦福因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金50萬元;該醫院員工何水宅因合同詐騙罪被處罰金5 萬元。
貪欲難填,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賄賂
2007至2012五年間,木培龍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賄賂,從開始的幾百到后來的幾萬甚至到主動向他人索賄,一次次的伸手卻難填其無底貪欲。
來者不拒,貪婪嘴臉盡顯無遺
收受六庫王和醫院負責人沈誦福人民幣共計3.6萬元。2008年6 月至2011年5月,六庫王和醫院負責人沈誦福為了在州醫保中心報銷醫藥費時方便、快捷,每次到州醫保中心報銷醫療費用時都向木培龍行賄,共30多次,計人民幣3.2萬元;2009年至2012年,沈誦福在每年春節前都以拜年的名義給木培龍送錢,共四次,計0.4萬元。
2007年下半年,東駿大藥房六庫加盟店負責人周興盛為了得到報賬等方面的照顧,借木培龍搬家之機送給木培龍人民幣1萬元。
2007年至2012年期間,怒江州泌尿醫院負責人劉志勇為了在醫保中心報銷醫療費時方便、快捷,在中秋、春節前到木培龍家分8次送給木培龍人民幣共計1.6萬元。
收受博愛醫院(原怒江民族醫院)的負責人劉春發、游金付、李志雄人民幣2萬元。
收受怒江州民政精神病醫院院長楊文昌0.4萬元。
2009年至2012年期間,怒江州中醫院為了在醫保中心報銷醫藥費時及時報賬,中醫院財務科科長楊江銀以過春節、中秋節的名義分4次送給木培龍人民幣共計0.8萬元。
明借暗賄,瘋狂斂財再出新招
2010年下半年木培龍想買車,借口其弟木培武做生意資金周轉困難,以“借款”的名義向東駿大藥房六庫加盟店負責人周興盛索賄8萬元,周興盛于2010年11月4日從其工行卡轉賬8萬元到以木培武名義注冊的工行卡上,幾天后,木培龍覺得數額太大,就從卡支取2萬元還給周興盛,而余下的6萬元則存放于卡上,直至2011年12月用于購車。木培龍買到新車后,又以新車落戶費不夠為由,再次向周興盛以“借款”的名義索賄1萬元。
以權謀私,以買為名橫行強占
從2007年開始,木培龍利用職務之便,長期占用怒江州泌尿醫院負責人劉志勇私車(車牌號為云Q07136的昌河牌愛迪爾轎車),一年多后,木培龍意識到影響不好,就向劉志勇提出購買該車,劉志勇同意后,木培龍拿了車輛資料及劉志勇身份證復印件到舊車交易市場對車輛進行評估,當時評估價為2.1萬元,兩人商量好車價2萬元,后車輛過戶到木培龍名下。然而直至2012年案發,木培龍仍未支付車款。
貪欲如病毒,一發不可收拾。2007至2012年間,木培龍受賄、索賄,甚至強占他人用車,違法所得共計18.4萬元。
啟 示
木培龍案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報銷醫保費用原本有著嚴格的程序和要求,但在這起案件中,一家無醫生、護士和醫療設備的“三無”民營醫院竟能如魚得水、為所欲為,以各種手段違規套取巨額醫保基金。醫療保險這一惠及百姓的惠民政策為何頻頻走樣?這無疑與醫保行業的“潛規則”不無關系,與相關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淡化、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扭曲不無關系。
領導干部要強化責任意識。木培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黨員領導干部,理應嚴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但在擔任州醫保中心主任期間,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賄賂,構成受賄錯誤。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威信,也毀了自己的前程以此為戒,無論官職大小、處于哪個崗位,領導干部都應有一種“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穩定一方”的責任感,愛崗敬業、勇于擔當、不辱使命。只有強化責任意識,才能真正實現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謀,才能展現自我價值,實現人生理想,才能努力創造出無愧于黨、無愧于祖國、無愧于人民的業績。
領導干部要銘存敬畏之心。“敬畏”從字面理解就是既敬重又畏懼。領導干部因其工作的特殊險,往往被人高看一眼、厚愛一層,工作上備受尊重,生活中禮遇有加。但是,對社會和干部群眾的這份特殊“尊重”和“禮遇”,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和敬畏之心,不為“聲色誘惑”迷眼,不為“糖衣炮彈”擊倒,不為“溢美之辭”捧殺。當一個人有了敬畏之心,做事就有了尺度,行為就有了規范,就會自覺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約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使自己始終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質,堅守清正廉潔的操守。
醫保基金監管巫待加強。透過這起案件,我們可看到醫保行業“潛規則”源于制度無力,致使一些醫療服務機構和醫藥經營單位甚至政府主管部門及醫保經辦機構內部人員把醫保基金當成了“唐僧肉”和“生財之道”,醫保基金存在嚴重的支付風險,一些不規范醫療服務行為表現突出,醫保基金的監管力度亟待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