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委廳機關“三轉”要求,全面履行紀檢監察七室工作職責,了解掌握文山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開展情況,2014年8月24日至8月29日,省紀委常委黃雁玲同志帶領紀檢監察七室相關人員赴文山州及所屬廣南、西疇、富寧、丘北等縣進行調研。
調研組輕車簡從,深入一線檢查辦案點(談話室)建設情況,了解辦案安全工作,看望一線辦案人員,聽取工作意見建議。并采取座談聽匯報、查看痕跡資料等方法,了解文山州黨風廉政建設及反腐敗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及問題。
黃雁玲同志在調研中強調,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不斷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抓緊抓好,樹立不抓就是失職的理念;要進一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心任務,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給主責部門,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
黃雁玲同志要求,一是要以貫徹《中共云南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為抓手,落實好各級黨委的主體責任;二是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落實“三轉”要求,履行好執紀監督職責,加強對重大工程、重點項目、重要人事調整監督檢查;三是要持之以恒抓作風建設,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整治“四風”突出問題力度只能不斷加強,不能削弱;四是要加大查辦案件力度,重點查辦典型腐敗案件,不給貪腐份子留下任何僥幸機會,做到零容忍。同時,要加大辦案人員的管理和培訓,提高辦案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