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領導干部外出報備,是中央和省委的明確規定和重要的工作制度。根據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工作的通知》(云廳字〔2014〕1號),結合《關于加強紀檢監察干部日常管理及時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云紀辦通〔2013〕21號),云南省紀委監察廳及時下發了《中共云南省紀委云南省監察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工作的通知》。為確保《通知》要求得到貫徹落實,云南省紀委組織部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云南省紀委監察廳各派駐機構認真落實相關制度和規定要求,截至目前, 26名派駐機構紀檢監察領導干部外出均向省紀委組織部報備。做到了派駐機構紀檢監察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制度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