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開放大學發布了《云南開放大學紀工委設置方案》,決定在全校范圍內設置第一至第四紀工委,派駐四名紀工委書記,這是云南開放大學落實紀委監督責任的又一創新舉措。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認真落實“兩個責任(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目前,高校在落實“兩個責任”,加強監督力量方面主要有三種做法:一是增加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編制;二是設置二級黨委配備二級紀委;三是派駐紀檢組長。對照學校實際,這三種方式均不適合學校目前的情況,通過增加人員編制不可能一蹴而就,設置二級黨委學校還達不到《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規定的條件,向各部門、學院派駐紀檢組長管理成本較大。針對以上問題,為強化監督,減少監督管理成本,破解“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監督難題,以適應學校績效管理改革需要,在學校各學院、部門聯合成立紀工委,派駐紀工委書記較為符合我校實際,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設置紀工委,配備紀工委書記將會成為我校貫徹落實中央精神,尤其是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為學校管理體制改革提供重要政治和紀律保障的重要創新舉措。同時,紀工委書記也將會成為學校培養選拔鍛煉年輕優秀黨務和管理干部的重要崗位。
機構設置上,紀工委受學校紀委直接領導,由紀檢監察部門統一管理。在全校范圍內設置中共云南開放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至四紀工委,紀工委成員實行專、兼結合,即由專職紀工委書記和派駐部門、學院黨總支或黨支部兼職紀檢委員組成。專職紀工委書記為副處級,人員編制歸屬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審計處。
人員配備上,根據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兩為主”的要求,紀工委書記提名和考察以學校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云南開放大學中層領導干部聘任辦法》(試行)以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相關要求和程序進行選拔任用。特別強調要配備40周歲以下的優秀年輕干部擔任紀工委書記。學校紀工委書記可由紀檢監察審計專職干部兼任,也可在全校范圍內遴選。紀工委書記實行定期輪換制,每屆任期四年,每兩年輪崗一次。
工作職責上,紀工委是學校紀委的派出機構,在校黨委和紀委的領導下代表校紀委指導駐在學院、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駐在學院、部門進行全面監督和巡視。
工作方式上,紀工委書記可通過請示、報告、會議、現場監督等各種方式開展工作,做到承上啟下、獨立監督。
管理考核和崗位培訓上,紀工委書記由學校紀委和紀檢監察審計部門統一管理,實行責任制考核。紀工委書記上崗前和履職中必須開展業務培訓,紀工委書記除參加學校對中層干部的考核外還需參加學校紀委組織的專項業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