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紀委要求,省紀委組織協調昆明市紀委、市檢察院對昆明市交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兼昆明交通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原財務總監邱學榮受賄一案進行查處,2014年9月2日,宜良縣人民法院對邱學榮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邱學榮收受賄賂260萬元,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沒收財產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