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洱源縣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縣委十一屆九次全會、縣紀委十一屆四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明確職能定位,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執紀監督,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任務有效落實。
深入落實八項規定。結合開展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縣實施意見。積極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實行主要領導不直接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標,進一步完善主要領導在“三重一大”民主決策中實行末位表態制度。深入推行黨政部門權力清單制度,11個縣委部門和43個政府部門分別對各自運行的權力進行了清理和規范。認真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定,大力精簡會議和文件,全縣公務接待經費支出同比下降26.7%,會議和培訓經費減少19.7%,差旅費減少2.5%,無論壇、研討會、節慶、慶典等活動。加強“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公款出國(境)和出省學習考察,上半年全縣無公款出國(境)。繼續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對梳理出的456個權力數進行風險等級評定,完善防控措施,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認真貫徹執行《大理州國家公職人員客事辦理規定》,上半年共審批符合規定的客事59起。
不斷強化執紀監督。聯合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認真開展重大建設項目和重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促進解決辦事難落實、項目難落地、問題難解決的“三難”問題,確保建設項目和工作有效落實。深化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認真開展公務用車管理和公務用車標識粘貼督查,對違反管理規定,將公務用車停放在營業性飯店的3名責任人給予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問責,并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扎實開展“會所中的歪風”整治活動,全縣434名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自覺認真踐諾并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的書面承諾。圍繞紀律作風、項目建設、“三清潔”等重點開展明察暗訪67人次,對違反節假日和節后返崗期間工作紀律的10個單位和5名科級領導干部分別給予通報和責成書面說明的處理,對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中監督管理不到位的縣政務服務局相關領導2人和股長1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對8個服務窗口派出單位的主要領導進行了約談。
切實保障群眾利益。扎實開展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工作,加強對鎮鄉、村組和縣級部門“五級聯動”信息錄入平臺、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管理使用的指導檢查力度,切實解決“五級聯動”信息錄入發布不規范、群眾滿意率不夠高,民生資金錄入、撥付、發放和信息發布不及時的問題。上半年,共錄入群眾訴求 335 件,辦結 335件,辦結率100%,滿意率99.1%;共發布民生資金監管信息8條,下達資金文件22個,下達資金總額20222萬余元,撥付資金19022萬余元,發放資金8375萬余元。深入開展糾風專項治理,切實糾正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措施落實、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公職人員吃“空餉”、環境保護領域、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配置、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教育亂收費、涉農涉企亂收費和違法違規征地拆遷、金融電信等公共服務部門損害群眾利益問題。上半年,約談9人次,誡勉談話3人次,實施問責4件4人,其中:鄉科級2人,一般干部2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4人,通報批評1人,雙重問責1人。
從嚴加強案件查辦。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認真落實辦案安全責任制,嚴格執行辦案程序和規定,把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貫穿于辦案工作全程。堅持以案警示、以案明紀,認真開展回訪教育,加強典型案件剖析和通報,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上半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群眾信訪舉報27件,其中上級轉辦7件、交辦4件,本級接受16件,業務范圍外3件,辦結21件,辦結率87.5%,初核10件,適當處理3件,轉立案7件。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7件,其中自辦案件7件,移送司法機關4件4人,涉及鄉科級干部3件3人,股所級干部3件3人,一般黨員1件1人。共審理各類違紀違法案件4件4人,涉及鄉科級干部3人、一般干部1人,審結4件4人,審結率100%,給予黨紀處分4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44.7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