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實主體責任中,瀘西縣堅持從縣委、縣政府做起,從主要領導做起,用硬措施落實硬責任,統(tǒng)籌改革發(fā)展與黨風廉政建設,以風清氣正的環(huán)境促進改革發(fā)展。
統(tǒng)籌部署,改革發(fā)展與黨風廉政建設“步調一致”。縣委、縣政府秉承改革發(fā)展延伸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就跟進到哪里的思想認識,為落實主體責任,2014年來,先后召開7次專題會議,全面分析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思路及任務,督促全縣各級各部門增強緊迫感、強化責任感。為把工作壓力傳遞到位,縣委制定出臺了《中共瀘西縣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辦法》,按照分級負責、分口負責、分項負責相結合的辦法,明確各級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務求做到履行責任有規(guī)范,檢查考核有標準,追究責任有依據。在節(jié)假日來臨之前、重點工程督促推進之時、各項改革推進之機,都必提黨風廉政建設、必提貫徹責任制的要求、必提各項紀律規(guī)定,提醒、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切實把責任制融入到廉潔自律工作之中、融入到各自業(yè)務工作之中、融入到作風建設之中,努力爭取經濟發(fā)展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雙豐收。
強化落實,示范帶頭與責任目標管理“環(huán)環(huán)相扣”。連續(xù)兩年制定《瀘西縣縣級領導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縣黨政班子領導帶頭,實行責任制目標管理,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同時,分類簽訂鄉(xiāng)鎮(zhèn)、黨群、政府、政法部門四類責任書,以“項目化、時間表、責任人”的方式,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更加清晰,任務更加具體。進一步改進考核辦法,采取分季進行檢查考評、分類實行鞭策整改、分檔設定考評標準的“三分”檢查考評工作法,每季度對各單位部門定期開展檢查考評,實施動態(tài)監(jiān)督管理,有效提高了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和工作效能。自2014年以來,縣委主要領導聽取案件專題匯報10余次,先后對7件重大信訪案件問題親自批示、親自督辦;縣黨政領導深入分管部門督促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83次,講授黨課20次;季度考評對全縣81個責任單位發(fā)出整改通知書240份,提出整改意見達460余條,整改問題440余項;誡勉談話排名靠后單位2個。
動真碰硬,突出重點與優(yōu)化發(fā)展環(huán)境“層層推進”。縣委、縣政府圍繞中心工作,以抓懲處和預防為重點,加大治理經濟社會發(fā)展軟環(huán)境工作力度,狠抓干部工作紀律,努力轉變工作作風。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堅決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選進各級領導班子,夯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組織基礎。以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動真碰硬整治“四風”問題,組織開展“查處一批問題”行動,36項違紀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和嚴肅查處;先后修訂完善作風建設40余項制度,查處“四風”典型案例3件3人;問責違反作風紀律19人,清理吃空餉、在編不在崗、編外聘用人員89起。始終以零容忍態(tài)度堅決懲治腐敗,全年查處案件30件,處分違紀人員32人,做到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查處一起,震懾一批。加強對權力的約束監(jiān)督,在全縣14個重點部門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招投標、物資采購的“四不直接分管”工作,防止權力失控。積極推動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切實保證紀委監(jiān)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