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縣紀檢監察機關理清思路,認準職責,通過做實“三轉”突主業、緊盯“四風”嚴整治、用活制度破難點、關注民生抓監管、嚴格執紀懲腐敗,五點發力落實監督責任,有力推進了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做實“三轉”突主業。澄江縣紀檢監察機關緊扣“三轉”精神實質,集中力量種好“責任田”。對外立足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的原則,全面清理縣紀委監察局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目前已清理取消或退出議事協調機構282個,保留或繼續參與19個,紀檢監察機關人和事回歸職能本位,及時把不該牽頭或參與的工作交還給主責部門,從而騰出更多的時間和力量,統籌調配到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執紀監督問責主業上。通過清理,雖然減少了具體監督事項,但監督范圍更加系統、監督層面更加深入、監督過程更加可控、監督效果更有質量,尤其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逐步扭轉了以往被動監督、事后監督的局面,使紀檢監察機關能主動及時介入,真正掌握實情,發揮監督職能,切實做到監督到位,真正實現快轉、真轉、實轉。對內強基固本,通過組織學習、培訓等活動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干部自身素質,帶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中紀委、省市紀委工作作風要求,修訂完善紀檢監察機關工作工作規則,全面規范紀檢監察機關和干部行為,帶頭廉潔自律,以嚴謹作風,加強修身自律,保證了紀檢監察干部既做“查夜人”又防“燈下黑”,做到既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又接受監督,確保履職到位。
緊盯“四風”嚴整治。鍥而不舍地抓好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貫徹實施意見精神,深入開展“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制定《澄江縣落實“八項規定”整治“四風”問題明察暗訪工作方案》,由縣紀委、組織、人事和兩辦督查室抽調精干力量成立人員較為固定的督查組,重點將全縣各鎮(街道)、縣直各委辦局、人民團體、駐澄單位機關站所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公共服務職能的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納入督查范圍,突出重點、抓住節點,圍繞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等重點,開展明察暗訪,通過明查暗訪不斷鞏固作風建設成果,強化令行禁止,做到政令暢通,切實解決作風不實、紀律不嚴、干事不勤、為政不廉等問題,確保全縣經濟社會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實施督查落實制、督查通報制、跟蹤整改制、責任追究制等,對每次明察暗訪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分類,歸納整理,并針對有關問題約談相關單位負責人,嚴格兌現獎懲,督促整改落實,強化作風督查成果運用,提升作風建設成效。結合“三嚴三實,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活動,緊扣縣情實際和存在問題,督促主責部門和責任單位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目前整治工作統籌有力、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正分條塊按計劃緊鑼密鼓地順利推進。2014年以來共派出督查組216人次,責成4個單位進行整改,約談19名領導干部,點名道姓對39個單位和6名個人進行通報批評,誡勉談話24名領導干部,給予4名領導干部書面檢查等處理。堅持問題導向,敢碰硬、動真格,抓到底,嚴肅查糾了縣農業局公款聚餐、縣司法局干部服務群眾態度粗暴、縣公安局干警公車私用等問題。
用活制度破難點。著力健全完善“不想腐”的教育機制,基本實現理想信念、黨風黨紀、組織紀律、道德品行、崗位廉政、案例警示等教育制度化、常態化,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健全完善“不能腐”的防范機制,嚴格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特別是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明確“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財、物等,制定實施《公職人員防止利益沖突暫行規定》,進一步完善防止利益沖突制度,從源頭上防止公權與私利的沖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制定出臺《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抽查暫行辦法》,增強領導干部如實申報、按時申報和主動接受監督的自覺性,拓展領導干部監督的群眾途徑,增加監督領導干部的信息來源,確保權力監督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健全完善“不敢腐”的懲戒機制,綜合運用查辦案件、行政問責、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法律追究等手段,對各類違紀違法行為“露頭就打”,形成懲治腐敗的強大震懾力。全面推行廉政風險防控管理,以清權確權、科學配權為基礎,以優化流程、固化公開為重點,以排查風險、實時監控為手段,使權力可視、可查,崗位風險可防、可控,從源頭上堵塞權力濫用的漏洞,經多年的實踐,目前基本實現5個鎮(街道)和所有縣直單位風險防控管理“全覆蓋”。
關注民生抓監管。充分發揮“五級聯動”和“民生資金監管”兩個平臺的作用,加強管理和運用,提高解決群眾訴求、維護民生民利的水平和能力。積極推進暢通群眾訴求“五級聯動”工作,全縣5個鄉鎮(街道)33個村(社區)掛牌成立群眾訴求中心,直接參與處理群眾來訪訴求工作的聯絡員117名,實現暢通群眾訴求工作全覆蓋。自平臺運行以來,全縣共受理群眾訴求信息8934件次,辦結率100%。嚴控“民生資金”平臺管理,把平臺監管當作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水平的有效載體、當作切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有效手段來抓好落實,有效預防和遏制了民生資金運行使用過程中的滯留、截留、貪污、挪用等違紀違法問題和延期撥付、人情撥付等不正之風問題,確保了民生資金安全、高效運行,及時到達項目,發放到群眾手中。截止目,通過該平臺下撥、發放的民生資金總額2.9億元,撥付率100%,發放2.5億元,發放率87.76%。
嚴格執紀懲腐敗。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工作小組作用,不斷健全完善查辦案件協調機制,更新辦案理念、拓寬辦案思路、改進辦案方式,始終把嚴肅查處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作為從嚴治黨、懲治腐敗的重要抓手,按照“有案必查、有腐必懲”的要求,堅決從嚴查究,形成強烈威懾力,警示黨員干部引以為戒,警鐘長鳴。2014年以來,全縣查辦違紀違法案件33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9.79萬元。執紀辦案過程中緊扣縣情實際,突出工作重點,服務發展大局,回應社會關切,既注重查處發生在領導干部中的腐敗問題,又注重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對群眾關心、特別是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違規違紀典型案件堅決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