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縣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州、縣黨委的決策部署,狠抓責任分解、責任落實、責任追究三個環節,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力推進了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
強化領導,抓實責任分解。縣委多次專題研究,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細化責任分解,注重抓領導、領導抓,抓重點、重點抓,抓平時、平時抓。縣紀委結合實際牽頭制定了《洱源縣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分縣處級(領導班子和個人)和鄉科級(領導班子和個人)2套,縣委書記楊承賢與縣委常委、縣人大和縣政協黨組書記,縣委副書記、縣長丁洪濤與副縣長分別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縣處級領導與分管聯系的鎮鄉、縣級部門簽訂了責任書,共組織簽訂責任書86份。結合實際,制定下發《洱源縣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和《洱源縣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及考核標準》,將10項具體任務納入責任制考核內容,做到任務細化量化、分解到崗到位,在層層傳導壓力中強化各級黨組織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
強化監督,抓實責任落實。縣紀委多次深入鎮鄉和部門檢查指導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各派出紀工委采取專項檢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強對歸口聯系的部門主體責任各項具體任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注重輿論引導,在新聞媒體開設落實“兩個責任”宣傳專欄,刊發主題文章16篇;組織征訂《習近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論述摘編》1800多冊;組織19名黨政主要領導向縣紀委十一屆五次全會述廉。持之以恒加強干部作風監督,堅持“重要節點必查、其他時段不定期查”,圍繞人員在崗在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違規公款吃喝等方面進行紀律明察暗訪46人次,現場糾正問題15個,下發督促查處通知書3份;由3名縣委常委帶隊,對全縣66個重大建設項目和重要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季度督查;縣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圍繞“三公”經費使用、財政存量資金、收送“紅包”、公款接待“掛賬并單”等專項工作,檢查單位171個次;制定下發“為官不為”專項整治方案,組織781人簽訂全縣統一制作的承諾書。探索將“為官不為”問題的評定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年度考核同時開展,采取個別訪談、民主測評和集體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強化執紀,抓實責任追究。在縣紀委十一屆五次全會上通報全縣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對考評為優秀等次的單位進行獎勵,對考核為基本合格的領導干部給予通報批評,對評定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5個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給予誡勉談話,督促限期整改落實。注重制度設計,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洱源縣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反向考核評價辦法》,不斷增強考評工作的可操作性。縣紀委監察局聚焦執紀辦案主業,嚴肅處理不落實的人和事,嚴肅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截止5月底,共組織約談4批97名科級責任領導,問責3名干部;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6件(本級11件),立案查處14件26人,涉及鄉科級干部3人。在已移送審理的17件21人中,給予黨政紀處分21人,其中開除黨籍2人、開除公職1人。 (李仁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