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通??h嚴肅查處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同時通過正反典型教育和制度監督約束治病樹、拔爛樹、正歪樹,在基層黨員干部中繃緊紀律和秩序之弦。通過梳理,四類群眾反映強烈和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受到重點查處、嚴肅查處。
揮霍浪費公款等作風問題受到嚴肅查處。如,2014以來,6名領導干部因公款送禮或超標采購蘋果IPad、私設“小金庫”用于高消費接待活動等受到查處;2013年,一起公車私用和一起亂收費問題的責任人受到黨紀處分。
侵占集體土地和財物問題受到嚴肅查處。如,2014年,5名農村黨員領導干部因套取國家資金、侵占國家或集體財物受到開除黨籍等處分;6名村組黨員領導干部因非法占用、轉讓或買賣土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在國家法律法規中起反面示范作用的受到嚴肅查處。如2015年多名違反計生法規的黨員受到立案調查;近年另有個別濫伐林木、交通肇事、妨礙公務等觸“底線”、碰“紅線”的黨員干部受到開除黨籍或撤職等處分。
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違紀違法問題受到查處。如,2013年,一起校園里致人傷亡的事故中,群眾關注,縣紀委監察局及時快查快處,對失職的校方4名責任人給予黨紀處分。
2014年,查處農村(社區)違紀違法黨員干部16人,給予開除黨紀處分14人、撤職等處分2人;2015年前5個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農村(社區)違紀違法黨員干部14人,已結案并給予黨紀處分的有3件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