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過程中,通海縣從五個方面入手,不斷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確保“兩個責任”落到實處。
加強制度建設,強化責任執行力。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負主體責任和紀委負監督責任的要求,先后出臺《中共通海縣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黨組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通海縣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工作制度(試行)》《通海縣關于實行紀委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制度的規定》,以制度督促責任落實。
履行監督責任,督促主體責任落實。縣紀委積極協助黨組織做好責任制落實的日常工作,具體包括責任分解、監督檢查、責任考核、責任追究、督促整改、成果運用等工作。督促各單位部門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書,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將責任和任務明確到村組、站所、內部科室,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體系。2015年簽訂主體責任責任書72份,監督責任責任書19份,一崗雙責責任書17份,各單位延伸下簽責任書1500余份。
堅持述廉制度,增強領導干部廉政意識。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述廉工作制度,制定《通海縣貫徹落實〈關于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縣委書記和縣長在懲防體系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匯報會上專題述廉,其余13名縣黨政班子成員按要求進行了書面述廉。10名鄉鎮(街道)、單位負責人在縣紀委全會上述廉,并接受質詢,全縣各鄉鎮(街道)、縣屬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共343人按要求進行了專題述廉。
強化監督檢查,推進作風建設。堅持、鞏固和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不懈糾正“四風”,堅決落實《玉溪市“三公”經費管理規定》以及通海縣委《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辦法》、《通海縣紀檢監察機關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監督檢查辦法》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2014年縣紀委采取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發出通報5期,責令公車標識粘貼存在問題的95輛公車限期整改,給予16個單位和10人通報批評,提出整改意見160余條。2015年1-5月開展監督檢查,發出通報2期,對2個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提醒17個單位整改公務用車管理中的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52條。
以“零容忍”態度,加大案件查辦力度。把查辦案件作為最基礎、最根本的職責,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2014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29件33人,同比增52.6%、73.7%。2015年1至5月立案19件、23人,保持了查辦案件的強勁勢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