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國資委日前發文,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委實施意見,嚴肅監管企業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有關紀律,鼓勵企業廣大員工和社會各界對企業公務用車違規違紀行為進行監督,同時公開舉報電話:63125950,郵箱:kmsgzwjw@sina.com。
昆明市國資委要求監管企業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編制管理規定,按照市國資委核定的車輛編制配備公務用車。不準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超編制配備公務用車。目前已超編制配備的公務用車,要求各企業應制定消化方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報廢、公開拍賣等方式,在2年內逐步消化。
要求企業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標準。不準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準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及豪華裝飾。嚴格執行公務用車購置審批制度。未經市國資委審批,不準擅自購買、更新公務用車;不準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接受企業、個人捐贈車輛;不準以下屬企業或其他單位的名義變相購買車輛供本企業使用。
監管企業不準對外出租或向關聯企業、單位出借公務用車;不準租用社會車;不準調用、借用、占用關聯企業、工程建設項目施工企業、監理單位以及其他單位的車輛作為企業公務用車。
要求監管企業嚴格執行企業公務用車使用管理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嚴格執行企業公務用車費用規定和公示制度。同時,不準以任何方式為私家車支付燃油費、保險費、過路費、維修費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