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認真貫徹落實省委九屆十一次全會精神,在從嚴治黨的形勢下,針對為官不為、為官不清、為官不正、為官亂為等問題,一方面堅持“一手抓”問責整治,積極倡導“勤、快、實”的作風,一手抓鼓勵干事,在全市營造勇于負責、敢于擔當、善于作為的良好氛圍。
麗江市總結近年來治理作風建設的經驗和辦法,制定出臺了《麗江市治理庸懶散奢行為問責辦法》,針對墨守成規、敷衍失責、作風不良、鋪張浪費等四類共30種情形堅決予以問責。制定《麗江市關于支持和保護黨員干部改革創新干事創業的實施意見》嚴格區分失誤與失職、敢為與亂為、負責與懈怠的界限,旗幟鮮明地支持改革者、保護干事者、褒獎擔當者。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氛圍和公平公正的環境。
堅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與加強作風制度建設相結合。一是加強各級各部門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督查督辦力度。將經常性的跟蹤督查與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結合起來,對群眾反映較多、工作落實不力的及時提出推進工作落實的意見,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二是緊盯重要時間節點和具體問題,加大監察、曝光力度,持續糾正四風,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會議紀律、公款吃喝、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節假日值班、公款消費等情況進行重點督查。三是扎實推進作風問題常態化、長效化。針對作風問題在麗江的現實表現,研究制定了《麗江市關于加強和改進干部作風建設的若干規定》提出了“八個嚴禁”“五十四個不準”,促進作風建設落地生根,成為常態化。
加強權力的監督制約,一是積極探索,加強同級監督工作。制定實施《麗江市紀委書記與同級領導班子成員廉政提醒談話實施辦法》召開了集體談話會,由市、縣、區常委紀委書記對同級領導班子成員進行廉政提醒談話。二是加強對主要領導的監督。制定實施了《麗江市紀委監察局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約談的規定》,切實加強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提醒監督,進一步強化一把手對落實主體責任,抓黨風廉政建設和改進作風、廉潔自律的意識。三是,認真落實各項監督制度,加強對黨的各項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完善并嚴格執行請示報告、有關事項報告和外出報備制度;嚴格實行任前廉政談話制度,健全完善預防腐敗機制和協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