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力,以致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或對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壓制不查、袒護包庇甚至干預案件查處工作的,要嚴肅追究其主體責任”。
近日,昆明市紀委下發《關于加強對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紀律作風建設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市委實施細則,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力度進行安排部署,挺紀在前,堅決防止不正之風反彈回潮。
《通知》明確,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活動,緊盯節慶期間公款吃喝、收受紅包、濫發錢物、鋪張浪費、公車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風,對出現的問題敢抓敢管,早警示、早提醒,堅決糾正、督促整改。要結合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精神,教育和引導黨員干部恪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的要求,嚴守黨的紀律,自覺遵守紀律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增強執行紀律規定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同時,《通知》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和廣大黨員干部要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規定,并再次重申了“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禮品和各種購物卡;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十一個“嚴禁”的規定。
為落實好紀委監督責任,通知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充分利用政務網、紀檢監察網、新聞媒體等平臺,加大對紀律作風建設有關規定的宣傳報道,向黨員干部提要求、打招呼、早警示。聚焦“四風”,牽頭成立督查組,采取明察暗訪、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重點區域開展監督檢查,切實加大執紀監督力度。要進一步暢通監督舉報渠道,認真受理廣大干部群眾、社會各界及新聞媒體的舉報監督,形成監督合力。
對元旦、春節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紀律作風建設規定的問題要嚴查快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對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力,以致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或對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壓制不查、袒護包庇甚至干預案件查處工作的,嚴肅追究其主體責任;對紀委(紀檢組)協助黨委(黨組)監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轄范圍內發生嚴重違規違紀行為,造成惡劣影響,或者監督檢查不嚴,發現問題隱瞞不報、拖延不查、追責不到位的,嚴肅追究其監督責任。
據了解,今年以來,昆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緊盯重要節點,強化明查暗訪、網絡監督、查處問責、通報曝光等措施,馳而不息正風肅紀。1月至10月,昆明市共發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90起,處理112人,其中黨政紀處分69人,在全市范圍內對28個典型案例涉及的32名責任人問責處理情況進行了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