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現任貢山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肖榮、茨開鎮人民政府鎮長張自清、貢山縣交通局副局長余秀開、貢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計室主任余金福、貢山縣國土局副局長彭兆坤、貢山縣茨開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李宗鵬6位同志,因履職不認真受到行政問責。
案情:2008年11月,時任貢山縣建設局副局肖蓉、建設局設計室工作人員余金福、國土局副局長彭兆坤及其他3位同志,在代表部門應邀參加由縣扶貧辦實施的貢山縣2007年度易地扶貧開發項目的驗收時,本應嚴格按照驗收要求對項目進行查驗,卻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竟讓尚未完工的實施項目順利通過了縣級驗收。
發案:2014年,怒江州規劃設計院對43套安居房進行鑒定,鑒定為c級危房,并將情況通報相關部門。縣紀委監察局發現線索后,立即組織人員開展調查。經調查核實,2015年6月23日貢山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并報請縣人民政府同意,責令其中5人作出書面檢查,誡勉談話1人。
讓尚未完工的項目通過驗收,是一種典型的“亂作為”行為,是對人民群眾的不負責,不僅擾亂秩序,還可能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和國家利益帶來嚴重損害。權力就是責任,有責就應盡責,各級領導干部都要切實引以為戒,強化對權力的敬畏,把責任記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時刻不能松懈怠慢。在其位就要謀其職,就必須自覺肩負起黨和國家賦予我們的使命,舉起百姓對我們的信任,把規矩和紀律挺在前面。拿著權力“亂作為”埋下了隱患甚至讓國家和人民蒙受損失,自己也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厲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