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昭通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精神和省紀委、市委的工作部署要求,把集中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開展了昭通市縣鄉紀檢監察機關三級聯動集中查處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百日專項行動,嚴肅查處了一批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F將6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 昭陽區田壩鄉酒坊村總支書記陳永華損害群眾利益,將孤兒基本生活補助費占為己有問題。2010年至2012年,陳永華將田壩鄉酒坊村四方底社村民趙某某近三年的孤兒基本生活補助存折私自扣留,先后五次提取現金17390.00元占為己有。陳永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 永善縣碼口鎮新營村委會主任劉倫江徇私舞弊、違規安排地震災后重建和低保名額謀利等問題。劉倫江在落實2008年“5.12”災后重建建房指標工作中,以其父劉應平、其妻孔令林的名字上報,套取補助共22000元;在2008年農村低保申報業務辦理中,把其妻孔令林和其子劉財治并到其父劉應平的名下享受農村低保至2010年,領取低保資金共計4620元;在2013年按標施保后,將其侄子劉紅江、劉德鴻并到其父劉應平名下享受農村低保至2015年3月,共領取低保資金4394元;在2013年按標施保實施過程中,劉倫江安排邵加寬(社長)截留碉上二社的農村低保指標8個,后直接明確給劉應發(劉倫江的四叔)戶4個、魯安珍(劉倫江的奶奶)戶2個、馮順祥戶2個;在落實新營村2013年春節困難群眾生活補助8000元過程中,劉倫江提出其父劉應平享受補助400元并實際享受,屬當時37戶補助對象中的最高補助標準。劉倫江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3. 鹽津縣普洱鎮新合辦主任張道全挪用、貪污新農合資金問題。2011年5月至2014年9月,張道全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新農合報銷醫療補償款352652.59元。2014年2月至2015年1月期間,張道全利用其工作便利條件,多次自己或授意他人以代為醫療患者報領醫療補償款的方式報出補償款共計376738.17元,用于購買彩票營利活動。張道全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4. 巧家縣崇溪鎮柏木村支書、主任劉興朝等人濫用職權,違規套取、貪污低保資金等問題。2010年至2013年,劉興朝安排村委會副主任易元虎違規套取低保資金75264元,違規收取新農合資金17760元、新農保資金3300元;劉興朝貪污公益林補助資金4336元、抗旱資金3720.1元、低保資金5880元、工作經費66110.8元;易元虎貪污新農合資金19360元、新農保資金6400元、低保資金10074.26元,工作經費1068元;村監督委員會主任陳文明貪污低保資金3360元;村委委員易元全貪污低保資金3600元。陳文明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易元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興朝、易元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 彝良縣柳溪鄉上寨村委治安員周義林假領導之名私蓋公章幫村民小孩落戶,弄虛作假收受賄賂問題。2014年12月22日,周義林在村委會辦公室幫該村兩戶小孩辦理落戶手續,未向村支書請示匯報,便在落戶申請表上簽上村支書的名字,私自加蓋村委會公章后,以收取社會撫養費為由,向前來辦理落戶的戶主每人收取1000元好處費。周義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 鎮雄縣母享鎮三合村原總支副書記李關武貪污農村低保資金問題。2009年6月至2014年3月,李關武從張某和李某兩個低保戶的戶頭上共計侵吞低保款29781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司法機關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2015年8月,根據群眾舉報,鎮雄縣紀委又查出李關武私藏家中的農戶低保本7個,涉及違紀違法資金32775元,李關武隱瞞貪污犯罪事實,再次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以上6起典型案例的查處,既體現了昭通市各級黨委對正風肅紀的高度重視,又體現了各級紀委對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的“零容忍”態度。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進一步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責任擔當??h鄉紀委要按照把紀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結合當地實際,聚焦群眾關切的熱點問題和群眾舉報的突出問題,著力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欺壓百姓等“四風”問題,著力查處基層黨員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救濟、低保醫保、災后重建資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權謀私、虛報冒領、貪污侵占等問題,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要加大通報曝光力度,運用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舉一反三,充分發揮好警示震懾作用,以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