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建立健全黨內和黨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的監督體系,瑞麗市教育局黨委率先在全市25所中小學幼兒園推選25名廉政監督員。
25名廉政監督員履行十項工作職責:督促學校(幼兒園)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履行對學校(幼兒園)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檢查學校領導班子及教職員工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遵守黨紀政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省、州、市相關規定及糾正“四風”方面等情況;對學校財務運行情況進行監督,督促學校按月對學校黨務、校務、財務進行公開;應邀列席學校黨支部(總支),學校領導班子召開的有關工作會議,了解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主要任務;反映、監督學校是否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實行政務公開,自覺執行不準贈送和收受“紅包”、有價證劵、禮品的規定以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相關規定;深入實際,了解和反映學校黨支部(總支)黨風廉政建設情況,了解和反映干部職工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和反映落實學校重大工作部署情況;了解和反映黨員教職工作風、工作作風和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業規定情況,反映黨員、干部廉潔奉公的事跡及以權謀私、違法違紀的現象及問題;反映教職工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發現其他有違紀違規的苗頭,應及時進行舉報監督;承辦教育局黨委、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據了解,25名廉政監督員由學校民主推薦,市教育局黨委審核、研究、討論通過。學校廉政監督員制度的建立,為學校黨風廉政建設搭建起新的平臺,這將進一步健全完善校內監督工作,提高教師的廉政從教意識,促進學校教育事業和諧發展。(王瑞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