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瀾滄縣紀委監察局采取措施,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查處力度,嚴防“四風”反彈。
發“廉”信。每逢重要節日放假前一天,向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發送廉政提醒短信,重申嚴禁用公款送節禮、收送“紅包”,嚴禁用公款相互宴請、大吃大喝,嚴禁公車私用等禁令,加強對干部職工的教育、監督和管理,深化 “廉節”意識。截止到目前,發送廉政短信3000余條。
織“廉”網。全面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保持督促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堅定定力,緊盯“四風”問題新形式新表現,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重要節日期間,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派出作風督查組11個,共督查90個(次)單位,2家超市,5家高檔禮品專賣店,5家承辦婚喪喜慶事宜酒席的飯店,重點對工作紀律情況和公款消費、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公車使用和管理等問題進行了專項檢查。同時,節后對收假到崗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
亮“廉”劍。完善了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等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相關制度;調查核實2個鄉、5個縣直單位(部門)大額度支出購物情況,嚴格財務管理,嚴防用公款變相發放津補貼等福利,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5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人;摘錄印發5期《瀾滄紀檢監察》,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和糾正“四風”工作,發揮了警示、教育和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