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來,新平縣把發現、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突出問題和腐敗問題作為整治重點,以紀檢監察巡查為抓手,對象上聚焦關鍵領域、重點上聚焦民生資金、方法上聚焦開門納諫、效果上聚焦發現問題,不斷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引向深入。
巡查對象上聚焦關鍵領域。制定《新平縣2015年紀檢監察巡查工作實施方案》,選擇縣招商合作局、縣民政局、哀牢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新平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司法局、縣史志辦等6個關鍵領域開展常規巡查。
巡查重點上聚焦民生資金。在對6個單位開展常規巡查的基礎上,重點對縣工信局2014年啟動的“兩個10萬元”微型企業培育工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4年度和2015年上半年醫療報銷情況、縣人口計生局2014年度執行云南省征收社會撫養費情況、縣公安局(看守所)的在押人員個人財物管理情況、縣殘聯的殘疾人危房改造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以及縣農業局2014年畜牧產業發展項目補助、貼息貸款情況等6項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巡查。
工作方法上聚焦開門納諫。規定巡查時間原則上不得少于一個月,根據需要可延長時限。實行駐點巡查,方法上采用聽取專題匯報、受理信訪、個別談話、查閱資料、調查走訪、民主評議等公開方式進行。進駐前向組織人事、審計、信訪等部門了解被巡查單位的領導班子及干部存在的問題,做到有的放矢。公布巡查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全天候接受被巡查單位干部職工和普通群眾的來信來訪。巡查期間不干預被巡查單位領導班子的正常工作,不影響被巡查單位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不處理具體問題,不擅自作個人表態,不泄露或擴散巡查情況。
工作實效上聚焦發現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劍指領導干部腐敗問題、“四風”頑疾,突出巡查實效,著力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在黨風廉政建設上圍繞“兩責任一紀律” 著力發現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和是否存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在“四風”問題上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八項規定的行為,緊盯“四風”,防止反彈;在干部選拔任用上著力發現是否存在買官賣官、拉票賄選、違規提拔干部等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