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促使黨員領導干部保持廉潔,提高抵御腐敗風險的能力和水平工作中,新平縣采取五抓措施,堅持教育先行、制度為本、監督常在、肅紀不止、懲處不絕,確保取得實效。
抓廉政教育。推行黨政“一把手”講廉政黨課制度、周一集中學習例會或定期不定期集中學習制度,及時傳達學習各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舉辦科級領導干部、村(社區)干部等廉政教育培訓班;利用手機快訊和企信通平臺每周向600余名科級以上干部發送廉政短信;分層次向處級干部、黨員領導干部、一般干部和村(社區)發放廉政文獻學習資料;通過網絡、報刊等各級各類媒體大力宣傳反腐倡廉工作開展情況和所取得的成效,強化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增強廉潔自律意識。
抓廉政制度建設。建立領導干部任前廉政“雙談雙簽”制、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廉政談話、聯系群眾報告等制度;推行紀委書記向上級黨委或紀委匯報同級黨委及班子成員廉潔從政情況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報告、紀委黨風廉政約談等制度;實施鄉鎮(街道)、縣直單位目標任務綜合考評;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立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四合一”綜合協調運行機制;實施作風建設典型案件查處情況通報制;推行維護黨員干部權益,強化受處分人員回訪教育和權力恢復制等制度。
抓正風肅紀。強化作風督查、會紀督查和重大項目、重點工作和重點企業落實情況督查,督查結果納入年度目標任務綜合考評重要內容,作為考評認定和領導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根治“四風”頑疾;強化工作巡查,重點檢查各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情況,發現違紀違法案件線索的,按相關辦案程序處理,巡查中了解的有關領導干部德能勤績廉情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評和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抓廉潔情況監督。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實施意見》,明確黨委10個方面主體責任、紀委5個方面監督責任。2015年,縣委與71個責任單位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書;縣紀委與15個單位簽訂監督責任制責任書。推行述廉報告制,2014年,61個單位主要領導向縣紀委全會述廉。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約談報告制,2014年以來,縣紀委常委約談分管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書記10余人次。推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報告制,相關單位主要領導作報告,并接受質詢、評議,通過民主評議、問卷調查、第三方調查的方式,對各單位落實“兩個責任”、領導班子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等情況進行測評,測評結果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
抓廉政違規行為懲戒追責。加大頂風違紀行為和違反廉潔自律規定行為的懲戒追責力度。一是強化問責工作,2014年問責36人、9個單位,約談2人、函詢5人。2015年以來問責干部9名。二是強化案件查辦。2014年,受理信訪舉報74件,其中檢舉控告類42件,辦結42件;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案件28件28人;查處私設“小金庫”案件2件2人;2015年1至4月,受理信訪件26件,查辦案件2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