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縣紀委認真落實“兩為主”要求,著力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切實加強對鄉鎮紀委的日常管理和紀律作風監督,努力促進基層紀檢組織聚焦主業、轉變作風、扎實履職。
建立縣紀委監察局班子成員分片聯系督導鄉鎮制度。縣紀委監察局班子成員分別聯系督導15個鄉鎮紀委工作,重點圍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案件查辦、“五級聯動”及信訪、民生資金監管、廉政文化建設、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推進“三轉”等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度,了解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困難,研究對策加以解決,并加強業務指導。
建立縣紀委常委約談鄉鎮主要負責人和紀委書記制度。針對工作開展情況和一些苗頭性情況,定期不定期對鄉鎮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開展約談,督促鄉鎮黨委加強對紀委工作的領導和支持,督促整改糾正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中存在的問題,督促解決重大涉紀訴求和信訪舉報問題,督促落實辦案要求加大辦案力度等,通過約談提醒,促進認真履職,推動工作。
建立工作專報制度。在制定出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工作情況專項報告制度的基礎,專門針對鄉鎮紀委制定了每月工作報告制度和工作信息報送制度、反腐倡廉宣傳調研制度,有效了解鄉鎮紀委工作進度和日常工作狀態等情況,促進“監督責任”真正落實。
狠抓履職監督。根據“兩個為主”的要求,嚴格落實鄉鎮紀委書記述職規定,于去年啟動了鄉鎮紀委書記向縣紀委常委會述職工作,鄉鎮紀委書記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案件查辦、五級聯動、廉政文化建設等方面進行述職,現場接受常委提問和質詢,并作出工作承諾,促進了鄉鎮紀委進一步理清職責、明確目標,勤勉盡責。下步將推進述職工作常態化。
強化作風監督。制定出臺《紀檢監察干部外出報備管理辦法》,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要求鄉鎮紀委書記外出、離崗休假須提前3天向縣紀委書記報告,且紀委書記、副書記原則上不能同時離開本地區(特殊情況除外),外出時要做好工作對接;要求鄉鎮定期向聯系督導的縣紀委班子成員匯報工作情況及重點工作落實情況,以便縣紀委及時做出工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