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洱源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部署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半年檢查的相關事宜。洱源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楊紅祥對7月6日開展的半年檢查提出了具體要求。據了解,與以往相比,此次半年檢查呈現四個新變化。
檢查方式作了新調整。該縣主動適應新常態要求,取消了檢查組聽取被檢查單位主要領導情況匯報的環節,強調要在各級各部門自檢自查的基礎上,以明察暗訪作為檢查的主要方式,由檢查組深入被檢查單位下屬單位和干部職工中走訪了解,查看會議記錄、文件材料等,并現場向單位主要領導進行口頭反饋。
檢查分數“實打實”。繼續執行“半年檢查占比40%”的規定,但得分情況不再按比例計算,而是采取對應開展未開展、應實施未實施的事項從半年分值中直接扣分的方法,待檢查工作結束后,直接計算出被檢查單位上半年考核得分,不再搞“秋后算賬”。
突出責任追究的直接運用。根據案件查處情況,對主要領導嚴重違法違紀的單位,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不再進行半年打分;領導班子成員被立案查處、受到黨政紀輕處分的,一次性從半年分值中扣10分;領導班子成員被問責的,一次性扣5分。
檢查內容趨具體化。根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要任務分解和考核指標量化評價標準的要求,將必須在上半年內啟動實施和開展的10項具體工作任務作為此次半年檢查的重點,開展檢查時逐項對照、一一打分,以此作為向被檢查單位領導班子書面反饋并要求整改落實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