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來,大姚縣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抓手,堅持黨的建設與改革發展穩定兩手抓、兩促進,把紀律挺在前面,全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政治和紀律保障。
把紀律挺在前面,落實“兩個責任”。該縣嚴格按照落實“兩個責任”的要求,強化各級黨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牽住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牛鼻子”, 下發了《大姚縣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方案》、《關于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每年縣委與12個鄉鎮黨委、60余個縣級部門黨組織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并定期進行半年督查和年度檢查考核。2012年以來,縣委開展鄉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集體廉政提醒談話4次。2014年,舉辦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專題研討班,全縣220余人參加學習研討。該縣紀委聚焦主業、突出主責,落實“三轉”、“兩為主”要求,清理出紀檢監察機關共參與的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共80個,保留和繼續參與16個、合并1個、退出63個,下發了《關于在全縣實行領導干部問責制的決定》、《大姚縣紀檢監察機關約談工作暫行辦法》等文件,明確了落實“監督責任”的相關內容。2015年,縣紀委對3家新簽訂責任書和6家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單位“一把手”進行了約談。2015年以來,按要求開展了對各種評先評優、上報表彰和擬提拔任用干部的70個集體和1274名個人的廉潔自律審查工作,對縣委政府交辦的10項事項進行專項督辦。
把紀律挺在前面,推進作風建設。該縣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縣黨委實施辦法作為持續改進作風的“第一抓手”,先后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干部作風建設的決定》、《大姚縣干部作風明察暗訪工作暫行辦法》、《大姚縣干部作風建設舉報獎勵辦法》等一系列文件,作風建設的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加強對《楚雄州干部作風守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認真治理“庸、懶、散、軟”問題。2012年以來,開展干部作風明察暗訪30多次,對84名干部進行了問責。該縣制定并嚴格執行《嚴禁公職人員收送禮金禮品借機斂財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暫行規定》、《大姚縣關于規范公職人員婚喪喜慶有關事宜的規定》等制度,加大嚴禁領導干部收受“紅包”等“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力度,至2015年6月,有19人主動上繳了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前收受的“紅包”87200元。加強公務用車監管,全縣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統一粘貼了公車標識,安裝了GPS定位系統。
把紀律挺在前面,強化民生監督。該縣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政風行風熱線”、政風行風聯絡員、電話網絡舉報投訴等渠道,加大糾風治亂力度,2015年上半年,辦理答復反映各種不正之風的舉報投訴15件,調查核實15件。全縣31家部門和12個鄉鎮參與“云南省民生資金監管平臺”信息錄入工作,2015年上半年,通過民生資金監管平臺撥付民生資金32554.86萬元,發放8138.43萬元,發布民生信息182條,實現了對民生資金的有效監管。同時,該縣著力暢通群眾訴求渠道,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抓住“事要解決”和“群眾滿意”兩個關鍵,打牢“制度建設、軟硬件建設、規范管理”三個基礎,強化“培訓、宣傳、整合、創新、督查、考核”六大舉措,不斷提升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工作水平。制定下發《大姚縣暢通群眾訴求渠道監督平臺考核辦法》,2015年上半年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辦結群眾訴求受理2516件,辦結2515,辦結率為99%。該縣加強對輿情在線網站的管理,規范網站信息發布、留言舉報處置行為,嚴格執行督辦交辦、留言舉報辦理、考核等制度,引導群眾合理反映訴求,讓輿情在線網成為開展監督的有效平臺,截止2015年6月底,輿情在線網點擊量達390萬人次,共收到群眾留言181條,回復175條,辦結率達97.2%。
把紀律挺在前面,嚴查違紀行為。該縣出臺了《關于建立協作辦案機制的實施辦法》等制度,協作辦案機制不斷完善,反腐敗工作合力不斷增強,嚴格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做到辦案工作零事故、零違紀。2015年上半年,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38件,初核30件,初核后轉立案5件;截止目前,全縣立黨政違紀案件24件,結案10件,處分10人,其中:給予黨內警告處分1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撤銷黨內職務處分1人,留黨察看二年處分1人,開除黨籍4人,行政記過1人,行政開除1人,共挽回經濟損失54.9萬余元。(紫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