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央紀委和省委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闖出跨越式發展路子的決定》和省政府《關于促進全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全面履行紀檢監察各項職能,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為實現我省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按照“四個全面”的要求加強紀檢監察工作
(一)清醒認識我省紀檢監察工作面臨的形勢。當前,我省的發展站在新起點,全面貫徹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為云南確定的新坐標、新定位、新使命,推動實現云南跨越式發展,尤其需要全面從嚴治黨,營造風清氣正、遵規守紀、崇廉尚實、干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我省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面臨新的形勢,全省近年來正風反腐力度和成果前所未有,反映出的問題和教訓刻骨銘心,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從嚴管黨治黨任務十分繁重,特別是要盡快肅清白恩培等腐敗案件的影響,切實解決干部隊伍紀律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高懸利劍懲治腐敗,馳而不息糾正“四風”,不斷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切實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職能。
(二)立足全局提高紀檢監察機關履職能力。紀檢監察機關的一切工作都要圍繞黨的政治任務來開展,必須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緊密聯系云南省情實際、發展實際、黨員干部隊伍實際,深入探索實踐新形勢下科學有效推進正風反腐的特點規律。要統籌處理好改革發展與從嚴治黨的關系,既嚴明紀律、端正風氣,又鼓勵改革、支持發展,使正風反腐與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黨的建設全局同頻共振、同步推進;要統籌處理好樹木與森林的關系,突出懲治腐敗重點,繼續堅持拔爛樹、治病樹、扶歪樹,切實做到從實際出發看待干部、把握政策、處理問題;要統籌處理好集中突破與建立長效的關系,在不斷釋放執紀必嚴強烈信號的同時,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要統籌處理好監督與執紀的關系,堅決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把大量的工作放在抓早抓小、嚴肅紀律上,用紀律管住大多數黨員;要統籌處理好廉政與勤政的關系,著力整治慵懶散混、為官不為,營造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
二、切實履行黨章賦予的監督檢查職能,確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的落實
(三)圍繞影響改革發展的紀律作風問題加強監督。強化政治紀律執行,在深化“三轉”、不參與業務主管部門日常工作運行的前提下,聚焦監督執紀問責,緊扣干部紀律作風,跟進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實施,突出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聚集和監管薄弱的領域,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重大決策實施、重要項目落地、重大資金運作、重點工作落實中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加大對以下行為的問責和查處力度:(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打折扣搞變通造成工作被動或不良影響的;(2)“三重一大”事項不按規定程序和議事規則決策,違規干預插手微觀經濟活動,造成嚴重后果的;(3)脫離實際盲目決策、虛報浮夸,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造成損失的;(4)在項目審批、資金劃撥、監管驗收等環節吃拿卡要、人為設障、阻礙拖延、弄虛作假的;(5)對群眾反映強烈、上級明令整改的問題,不及時認真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甚至社會矛盾的;(6)滯留、擠占、截留、挪用以及虛報冒領、鋪張浪費建設資金的;(7)失職瀆職造成工程建設質量低劣或重大安全事故的;(8)項目實施中以權謀私、利益輸送、貪污受賄的;(9)違規違紀選人用人,封官許愿、跑風漏氣、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的。
(四)督促有關部門治理不作為亂作為。堅持“監督的再監督、檢查的再檢查”的職能定位,結合“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抓典型、抓問責,督促各級各部門從健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入手,使每個崗位都職責和分工清晰、每項工作都程序和目標清晰、每項獎懲都認定和執行清晰,促使干部勤奮敬業、勇于擔當、甘于奉獻。督促有關部門加大對以下問題的處理力度:(1)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認真履職,不按黨委、政府要求落實,不服從單位工作安排,造成嚴重后果的;(2)對重點工作任務、工作目標及上級交辦的重要工作事項,因履職不到位在規定時限內未辦結,或辦理結果未達到規定要求,貽誤工作推進的;(3)對服務對象“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或“門好進、臉好看、事不好辦”,被投訴查實的;(4)上班時間不請示報告無故脫崗,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項的;(5)對管轄范圍內的工作督促指導不力,對分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監管缺失的。
(五)營造鼓勵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對干部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督促會同有關部門科學研判、妥善處置,屬于能力不足的,加強培訓和實踐鍛煉、總結提高;屬于擔當精神缺乏的,明確責任、加強督查、促其整改;屬于不作為的,嚴肅批評教育,認真執紀問責。對干部在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客觀公正、審慎對待,努力把先行先試中出現的失誤與明知故犯區分開來、與有法不依區分開來,把為推進改革的無意過失和以權謀私區分開來。對黨員干部受到誣告或不實舉報的,要在相應范圍澄清事實、消除影響,并將情況通報上級主管領導和組織人事部門。
三、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提高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水平
(六)推進監督執紀常態化。在嚴肅查處重大腐敗案件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突出問題的同時,用紀律和規矩衡量黨員干部的行為,把大量的工作放在嚴肅紀律、抓早抓小上,用足用好用活經常性的監督執紀措施,通過明察暗訪、重點檢查、隨機調研、約談函詢、通報曝光以及問責、組織處理、紀律審查等手段,督促黨員干部守紀律、講規矩,發現違紀就要及時處理,該處分的予以處分,該降級的予以降級,防止小問題演變為大案件。有重點地列席指導下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進行集體談話和個別提醒。增強責任制考核針對性,強化民主測評和考核結果的運用。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述廉述職工作。加強與黨委、政府督查機構和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以及社會監督力量的溝通協調,優勢互補,形成監督合力。
(七)進一步強化巡視監督。繼續突出“四個著力”,聚焦發現和推動解決問題,強化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在提高常規巡視效率的同時,加大專項巡視力度,圍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心、社會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問題、突發事件、黨風政風、選人用人方面的突出問題等,針對一個人、一件事、一個下屬單位、一個項目、一筆專項經費,機動靈活、方法多樣地進行巡視了解、反饋、督促整改。州市、縣(市、區)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可以借鑒專項巡視的辦法,探索對聯系對口部門單位開展專項巡查。
(八)健全紀檢監察室全面履職的工作機制。各級紀委要主動探索試點,不斷理順關系,增強監督執紀問責實效。要鞏固深化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調整成果,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室職能作用,全面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兩項職能,在承辦違紀違法案件的同時,對所聯系地區和單位實行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總承包”,圍繞重點部位和突出問題,加強對執行政治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作風建設等方面情況的監督檢查。
(九)加大責任落實和追究力度。督促各級黨委(黨組)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扛穩、抓牢、做實,嚴明紀律,改進作風,加強教育管理監督。堅持“一案雙查”,對影響改革發展的紀律作風問題,既要追究直接責任,又要追究領導責任。情節較輕的,給予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問責;情節較重的,給予責令公開道歉、通報批評、調整工作崗位問責;情節嚴重的,給予停職檢查、勸其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問責。涉嫌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各級紀委要堅守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責任擔當,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經常進行檢查監督,嚴肅查處腐敗問題。對紀檢監察干部不想監督、不敢監督,得過且過、碌碌無為,要及時采取組織措施,堅決撤換和調整;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未采取監督執紀問責措施,導致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頻發,影響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要堅決問責;對發現的問題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要嚴肅查處,并追究領導責任。
中共云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云南省監察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