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4年10月12日至10月27日,省委第一巡視組對福貢縣進行了巡視,并于11月初反饋了巡視意見。福貢縣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1、關于“在專題研究部署、責任定位、組織推動、身體力行、問責追究等方面還有差距,懲防體系建設和整體推進還存在薄弱環節,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對主體責任仍然重視不夠,職責不清,落實不力,沒有把反腐倡廉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反腐倡廉工作沒有形成常態化機制”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下發了《福貢縣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制度》,縣委書記與鄉(鎮)黨委書記、政府系統綜合部門和縣處級部門主要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進行約談。對新提拔任用的33名領導干部進行廉政談話,簽署廉政承諾書。組織312名副科以上實職領導簽署《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承諾書》。認真開展了廉政風險防控梳理,共梳理出權力數676個、內部機構(個人崗位)967個,查找出內部機構(個人崗位)風險點1454個,制定了防控措施1929條。二是制定下發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建立完善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婚、喪、嫁、娶39項個人有關事項。三是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總體工作,定期聽取、研究、分析、解決重大問題。四是縣委常委會每半年聽取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年年底開展全面考核。
2、關于“單位‘一把手’對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認識不足,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缺乏自覺性、主動性,上級檢查強調時抓一下,年終考核突擊一把,出了問題抓一抓,被動應付”的整改情況。一是縣委主動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與縣委中心組學習、黨校教育、各級干部講堂、干部任職培訓活動相結合,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2014年,共舉辦21期近1500名參加了黨風黨紀教育;組織觀看警示教育電教片20余部,共1200余人觀看;組織發放廉政讀本1680余本。二是認真督促“一把手”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三是強化“一把手”監督及自覺接受監督意識,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四是進一步完善考核方式方法,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考核。
3、關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簽訂《責任書》流于形式,只掛帥,不出征,甚至片面認為反腐倡廉主要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事,與己關系不大”的整改情況。一是縣委始終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教育,對已構成違紀事實的及時將線索移送紀委處置。二是始終把黨風廉政考核責任書與年度總體工作督促檢查相結合,與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相結合,與民主測評、民主評議領導干部相結合,并把落實責任制的考核結果運用到領導干部工作實績考核中,加大責任制的落實力度。三是始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實行問責的有關規定,運用誡勉談話、組織處理、黨紀政紀處分等手段,對“只掛帥,不出征”,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領導干部,以及班子成員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并負有領導責任的主要領導干部,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4、關于“領導干部對抓反腐敗工作有畏難情緒,對職責范圍內的黨員干部教育管理、監督檢查不力,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不落實。一些干部濫用職權、以權謀私,侵害群眾利益,群眾反映強烈”的整改情況。一是各級黨組織負責人切實擔負起組織領導、統籌謀劃、正風肅紀、嚴懲貪腐、宣傳教育、支持保障等職責,確保主體責任落實到位。二是制定出臺了《福貢縣委常委班子改進作風反對“四風”十項承諾》、《福貢縣國家公職人員“十嚴禁”》、《福貢縣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五項要求》等制度,從制度層面抓好黨員干部的作風建設,增強嚴守紀律意識。三是切實加大了對重點環節、重大項目、重要部門的審計力度,加強了審計結果運用,發揮了審計“經濟衛士”作用。完成項目審計26項,審計查出主要問題資金15252萬元,其中管理不規范金額14921萬元,提交審計報告26篇,出具審計決定7份,公布審計結果公告3份,提出審計意見86條。完成5名政府工作部門主要領導和1名鄉政府主要領導經責審計,出具了6份審計報告,1份審計決定。四是積極支持和保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全年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黨紀政紀20件20人,其中鄉科級干部8件8人,一般干部4件4人,其他人員8件8人,其中給予開除黨籍、行政開除1人,開除黨籍、行政撤職1人,給予開除黨籍4人,留黨察看兩年2人,留黨察看一年1人,行政記大過4人,行政警告4人,共挽回經濟損失31.12萬元。五是充分利用縣電視臺、縣委門戶網站等平臺,及時公布違規違紀舉報方式,在鄉鎮、行政村醒目位置設立舉報箱,動員和發動群眾參與監督,建立健全了監督機制。
5、關于“紀檢監察部門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仍不夠深入”的整改情況。按照上級紀委的改革指導性意見,在2015年底全面完成縣紀委監察局的機制體制改革。一是突出主業轉職能,著力實現由大包大攬向主業專攻轉變,突出監督執紀和查辦案件力度。二是創新實踐轉方式,著力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強化事后問責監督,由事前、事中的過程監督轉變為事后監督、履職監督和問責監督,特別加大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監督檢查問責力度。三是自檢自嚴轉作風,著力實現由監督別人向雙向監督轉變。強化自身監督意識,建立健全紀檢監察干部自身監督機制,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發現一個堅決查處一個。
6、關于“廉政宣傳教育針對性、實效性和創新性不夠”的整改情況。一是探索和創新干部教育培訓方式,通過干部教育,強化了黨員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和法律法規教育。二是扎實抓好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共有34名處級領導干部和486名科級干部填寫了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三是進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始終將反腐倡廉理論學習貫穿到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以《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為重點,組織開展廉潔從政專題輔導。四是抓好正面引導和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組織觀看20多部正、反教育片,累計有1200多人。五是認真做好紀檢監察各類書刊的征訂工作,征訂各類書刊3961份。六是積極開展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訪談工作,年內共訪談9名。七是組織領導干部廉政知識考試,共331名科級以上實職領導干部參加。八是開展廉政文化“八進”活動,全面營造風清氣正、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風尚以及“倡廉潔、樹新風”為主題的廉政公益廣告展播活動,共展播7條廉政公益廣告和40多條廉政格言警句。九是做好黨員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三談兩述”工作,共486名科級領導干部、34名處級領導干部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對33名新提拔的領導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312名領導干部進行了述職述廉(其中10名領導干部在紀委全會上作了大會述廉)。
7、關于“聚焦主業、嚴格執紀問責方面還有差距。一些重點領域和資源配置部門違紀違法案件時有發生,消極腐敗現象還未從根本上得到遏制”的整改情況。采取集中檢查、重點抽查、明察暗訪、信訪受理、專項治理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對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實施辦法”、州委“十二條規定”和縣委“五項要求”和糾正“四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共開展明察暗訪、監督檢查17次,對違反八項規定的8人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
8、關于“紀檢監察派出機構發揮作用不夠,對機關部門‘一把手’和鄉鎮、村組干部的監管失之于寬。‘一案雙查’和‘倒查追責’制度落實不力”的整改情況。一是向上級紀檢機關提出對派駐機構統一管理、確保其履行職責的意見建議。二是按照中央、省、州的具體安排部署,結合地方實際,將逐步完善紀委派出機構統一管理機制。三是加大對責任追究案件的查處力度。按照“一案雙查”、“倒查追責”的原則,在查辦違紀違法案件處理直接責任人的同時,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干部責任。對4名領導干部進行了黨紀政紀追究。
9、關于“紀檢監察機關部門領導缺位較多,鄉鎮紀檢干部配備不到位,紀檢隊伍綜合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的整改情況。一是縣委及時調整充實了部分領導崗位,任命縣紀委副書記2名、派出第一紀工委書記1名、派出第二紀工委副書記1名。二是加大對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教育培訓力度,共選派8名到各級黨校、培訓中心參加學習培訓。
10、關于“一些部門特別是重點領域和資源配置部門腐敗問題易發,有些資金、資源密集的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濫用權力”的整改情況。一是積極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建立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強化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推進辦事公開、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二是對權力過于集中進行制衡。嚴格實行黨政正職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財政(務)、工程項目“三個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主要負責人末位表態等制度,健全完善“正職監管、副職分管、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的工作機制。三是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嚴格審查和處置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涉嫌違法的行為。四是進一步規范財會行為,加強對“三公”經費開支情況的監督檢查,分析研究從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工作措施,解決存在的問題。五是對國家公職人員占地建房情況進行了專項清查。共清查出國家公職人員占地建房249戶,其中已辦理“土地證”的有201戶,未辦理“土地證”的有48戶;縣城規劃區內202戶,鄉鎮47戶。六是推行以權力公開運行為重點的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明確相應的防范措施、應承擔的工作責任,實施動態監控,確保權力公開有序規范地行使。七是積極開展對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
11、關于“教育補助及收費、公共衛生和醫療器械、藥物采購領域監督管理存在漏洞,出現了一些大案窩案”的整改情況。縣紀委監察局會同有關部門,深入到各鄉鎮衛生院、中小學校等開展專項檢查。
12、關于“涉農項目資金使用監管仍較薄弱,扶貧開發項目存在著腐敗隱患”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對教育收費、醫療衛生、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二是加強對扶貧、救災、社保等專項資金的監管,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做到專款專用。三是為強化強農惠農資金的監管工作,確保各項強農惠農政策落到實處,并對農作物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等資金進行了重點抽查。
13、關于“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不到位,侵占損害群眾利益的‘蒼蠅式’腐敗問題時有發生”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大對村務監督委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力度,明確監督任務,提高監督針對性。二是繼續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精準扶貧”、“村財鄉管”等制度和措施,確保村級權力行使在“陽光”下運行。三是嚴肅查處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如,2014年共查處侵害群眾利益暨村干部5件5人,對57名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從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監督內容和程序等方面進行了業務培訓。目前,全縣已配齊村務監督委員會所需辦公設施設備。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方面
1、關于“有的部門、單位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和整治‘四風’,標準不高、要求不嚴,工作時抓時放,甚至存有喘口氣,歇一歇思想”的整改情況。一是縣委常委班子率先垂范、帶頭查找班子和個人在“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帶頭開展“銷號”式整改,共整改班子“四風”問題28個,個人“四風”問題124個。二是制定出臺了《福貢縣國家公職人員“十嚴禁”》、《福貢縣委常委改進作風反對“四風”十項承諾》、《關于強化監督檢查堅決糾正“四風”的通知》,并設立舉報電話,組成檢查組監督檢查。三是將縣委教育實踐活動7個督導組整合為4個整改落實督查組,定期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訪的形式,對縣直機關部分單位和重點部門干部作風和工作紀律進行了突擊檢查。累計明察暗訪17次,查處違紀人員8人,并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四是聘請機關作風評議員10名,對各級各部門黨風、政風、行風與機關作風適時進行督促檢查。
2、關于“精文簡會、改進會風、文風力度不夠,還存在以會議、文件、講話落實會議、文件、講話的現象”的整改情況。制定出臺了《中共福貢縣委“三風”管理制度》、《福貢縣會議費管理辦法》。2014年,壓縮會議45場次,同比下降13.6%;壓縮“三公”經費284萬元,同比減少23.7%;壓縮文件75份,同比下降10.7%;減少各類領導小組和協調機構22個,同比下降43.1%;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44項,同比下降27.3%。大力提倡無紙化辦公,通過政務外網平臺發文510份,收文12893份,建立政務外網平臺用戶626人。認真開展超標配備公車、多占辦公用房、新建濫建樓堂館所專項整治,共清理出辦公用房面積3085.4㎡,實際調整清理3013.54㎡,占應清理面積的97.7%。
3、關于“縣直部門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現象仍然存在,有的不愿意承擔責任,工作拖沓推諉,致使許多重點項目推進、重要工作實施緩慢”的整改情況。一是認真執行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并對部分單位制定和落實限時辦結制等工作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二是認真落實建設項目報備制度,各單位使用財政資金、在縣內建設的項目,招投標前,到縣監察局報備。三是根據年初計劃,對部分項目資金到位、工程招標、以及建設過程中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檢查。四是重點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問題,以明察暗訪、座談、詢問等形式,分別深入到鄉鎮和縣直相關窗口服務部門進行監督檢查。
4、關于“領導干部解決問題往往停留在作批示、提要求上,對分管工作缺少跟蹤問效”的整改情況。一是認真梳理精簡各類行政審批和備案事項,各類行政事項的辦結時間、辦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按照政務公開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告。二是重大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及時做好立項、可研報告、規劃設計、用地報批、工程報建、招投標等前期工作,及時按計劃進度投資建設。三是對工作量大、時間性強、涉及面廣的重點工作,主要責任部門安排相關部門人員參加,在工作實踐中實現工作信息的溝通。四是全面樹立求真務實、依法辦事、公正執法、勤政為民新風,使機關干部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五是嚴格執行工作流程,對既定的決策部署,不折不扣,一抓到底。六是重視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有針對性地進行跟蹤問效,進一步提高工作落實效率和執行力。
5、關于“領導干部不能全身心沉到基層一線,了解社情民意,為群眾排憂解難,解決實際問題。下基層到沿江公路邊‘轟炸式’走訪多,深入邊遠貧困山區駐下來少”的整改情況。一是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干部到所聯系鄉(鎮)不通公路村(組)走訪調研,處級領導每年不少于2個。二是認真聽取群眾對作風建設、經濟發展、黨的建設、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深入田間地頭、農戶院落走訪調查,與群眾零距離接觸、面對面交流,聽取群眾在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切實做到為民謀利謀發展。
6、關于“有的領導干部不想作為、不愿負責、不敢擔當,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觀念,對棘手問題、復雜工作、突發事件存在躲、推、拖現象”的整改情況。一是采取聽匯報、調閱有關材料、實地查看、召開座談和民意調查等方法,加強對各單位干部作風的監督。針對發現問題和不足,通過及時印發整改通知書、集中檢查等形式,加強跟蹤督查整改落實情況。二是對各部門作風建設情況,以定期不定期方式進行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檢查組督促相關部門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整改,并將檢查形成常態化。三是制定了《福貢縣關于“庸懶散奢驕”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組織工作人員開展專項檢查。
7、關于“有的干部不愛學習,不用心工作,精神懈怠,‘等靠要’思想嚴重”的整改情況。一是大力推進優質教育培訓資源向基層延伸和傾斜,推進干部在線學習向基層延伸。2014年參加干部在線學習的處級領導28人,科級領導340人。二是積極組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進一步改進作風、學風。三是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學述職述廉“三述”制度,每年年底各黨(工)委書記將一年黨建述職述廉工作上報縣委組織部,加大對各級干部學習履職情況的考核檢查。四是制定完善《中共福貢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制度》、《縣委中心組2015年學習計劃》、《福貢學習大講堂授課計劃》、《黨員領導干部培訓工作計劃》等學習制度。五是成立理論中心組學習活動領導小組,切實按照學習計劃抓好每次理論中心組學習。六是結合實際規范學習內容及學習時間,集中學習安排每兩個月組織開展1次專題學習會,集中學習1-3天,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福貢學習大講壇活動,全年集中學習時間不得少于15天。
8、關于“有些部門對所屬干部職工管理教育不嚴,工作標準低,行政效率差”的整改情況。一是組成檢查工作組,以明察暗訪、座談、詢問等形式,整治“三難”問題,重點檢查機關單位、辦事機構和服務窗口及其工作人員“吃拿卡要”行為。二是各鄉鎮和縣直各部門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制定整改落實措施,把促進解決“三難”問題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列入政風行風專項評議工作。
9、關于“有的單位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對部屬不愿抓,不敢管,遇到矛盾就躲開,碰到困難繞道走”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下發了《福貢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約談制度的通知》,對六鄉一鎮和15個縣直部門“一把手”和班子成員進行工作約談。二是以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狠剎“四風”,制定了《福貢縣國家公職人員“十嚴禁”》。三是廣泛開展“十嚴禁”問題明察暗訪。重點對辦事窗口、工作場所的紀律作風和消費娛樂場所的公款消費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對違反“十嚴禁”規定的及時進行糾正和曝光。四是在整治“四風”期間對8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了立案查處,并給予相應的黨政紀處分。
10、關于“有的干部在職不履職,不謀事,不干事,工作得過且過,作風拖沓散慢,整天消沉混日”的整改情況。一是對部分工作人員熱衷于“圈子”文化,鬧無原則糾紛,影響和諧穩定等問題和“為官不為”等行為進行了專項檢查。二是加大對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實施辦法”和州委“十二條規定”和縣委“五項要求”、非職領導在職在崗情況專項檢查力度。
11、關于“有的交流領導干部和鄉鎮干部存在‘走讀’現象,公車私用雖有所減少,但借用或搭乘私營老板車輛‘走讀’現象有所抬頭”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下發了《關于開展國家公職人員在職不在崗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專項治理目標任務,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二是各級各部門對國家公職人員在職不在崗進行逐人排查,如實填寫登記表。在203人非職領導中,病休8人,其他人員均在崗位履職。三是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核查,并形成長效機制。四是粘貼公務用車標識,接受群眾監督,設立公車私用舉報電話。五是建立電話點名制度,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對領導干部進行不定期隨機電話點名,對“走讀”領導干部進行提醒談話。
12、關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過后,一些不良風氣出現反彈”的整改情況。一是縣委及時把活動辦改為整改辦、把督導組改為督查組,對整改工作進行跟蹤督查,杜絕走過場和不良風氣反彈。二是組織檢查組,對全縣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貫徹落實八項規定和反對“四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是組織檢查組,對各單位和各鄉鎮貫徹落實全縣作風建設文件精神的情況、自行開展作風建設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
關于“縣級領導班子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存在畏難情緒,有‘推、拖、等、靠’現象,缺乏勇于負責擔當,攻堅克難,一抓到底的精神氣概”的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求真務實,敢于克服“條條框框”束縛,敢于克服“推、拖、等、靠”現象,使作出的決策和制定的政策措施更加符合縣情實際。二是制定下發了《關于做好全縣突出矛盾和信訪積案問題領導包案化解工作的通知》,確保責任落實到位,積極協調處理民族服裝廠企業改制等遺留問題。三是縣委常委會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福貢縣國家公職人員“十嚴禁”》、《福貢縣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五項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
1、關于“對重大議題科學民主決策機制需進一步健全完善”的整改情況。一是縣委常委會嚴格遵守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進行決策。二是對重大人事安排、重大項目建設、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決策,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集體討論決定,分工負責落實。三是在重大決策事項研究審議前,通過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網絡發布、公開征集、召開聽證會等方式,廣泛聽取“兩代表一委員”、專家學者、老干部、黨外人士、群眾等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四是完善縣級領導掛鉤聯系重大項目、重要工作責任制,強化對重大項目、重要工作的領導、督促和落實。五是認真貫徹落實《縣委常委會主要職責》、《常委會工作規則》、《縣委“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縣委民主生活會制度》等。
2、關于“縣四套班子集思廣益、凝心聚力促發展的整體合力需要進一步充分發揮,縣直機關和鄉鎮有的領導班子分工負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不夠”的整改情況。一是堅持民主集中制,緊緊圍繞縣委中心工作同唱一臺戲,同下一盤棋。在思路謀劃上、推進落實上凝心聚力,引導好縣四套班子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二是認真落實民主生活會制度,嚴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辦事,凡屬重大問題決策部署,堅持集體討論決定。不斷完善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工作機制。
3、關于“有些班子主要領導和成員存有‘好人主義’傾向,抓班子、帶隊伍、管自己缺乏自覺主動性,對干部存在重提拔輕管理、重使用輕監督的情況”的整改情況。一是開辦了5期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暨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專題輪訓班、2期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專題培訓班,培訓正科、副科領導干部238人,村干部239人,大學生村官23人,農村黨支部書記、骨干黨員235人。專題舉辦《黨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培訓班,培訓組織人事干部、鄉鎮干部35人。二是選調121名干部參加省州各類培訓班,其中處級57人次,科級55人次,村干部9人次。三是在西南財經大學舉辦了2期縣域經濟專題研修班,共培訓處級、科級領導干部62人,邀請西南財經大學知名專家到福貢進行短期授課。四是采取集中輔導、自學、對照典型案例分析學習等方式方法,認真組織《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學習,把《監督意見》列為縣委黨校干部培訓必修課程。五是起草了關于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和《一報告兩評議工作方案》,全面開展了整治工作。六是對按職數配備干部情況進行全面自查,邀請州委組織部相關人員進行全面督查。七是建立科級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2014年以來,對38名新提拔的正、副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了任前廉政談話教育。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建立和規范舉報制度,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的可操作性;進一步擴大“12380”平臺的知曉度,形成信訪、電話、網絡、短信“四位一體”的網絡舉報體系。
4、關于“部分干部在‘改非’后,產生‘船到碼頭車到站’的思想,出現工作不盡責甚至不上班的現象”的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出臺了《福貢縣加強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請銷假制度》等,強化對非職的管理。二是縣人社局、縣紀委、縣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對全縣的領導職數進行全面摸排,并對存在問題制定了詳實的整改計劃。三是引導轉任干部擺正心態,克服“官本位”思想,掃除自身心理障礙,樹立能上能下、能官能民的情懷。
5、關于“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存有差距,尚未形成合理的培養鍛煉、儲備選用機制,致使有的崗位‘青黃不接’,有的缺位補充從‘矮子群中拔高個子’。專業技術人才嚴重匱乏,教育衛生等行業急需人才‘引不進、留不住’”的整改情況。一是對正科級后備干部在黨校、行政學院或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培訓,做到5年內累計不少于3個月,同時對副科級的后備干部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進行任職培訓、業務培訓和在職等相關培訓。二是對缺乏基層領導經驗的后備干部,有計劃地選派到艱苦貧困地區、復雜環境和基層一線接受鍛煉和考驗,對缺乏宏觀管理和綜合決策能力的后備干部,選派到省、州相關部門和省內發達地區掛職鍛煉。三是針對人才開展生物產業培育、旅游、招商引資等方面的人才培訓,積極探索建立完善緊缺人才流失的措施,讓緊缺人才留得住、想留住。
6、關于“有的領導班子專業、知識、年齡結構不合理,年輕干部活力不足,少部分干部精神懈怠,開拓創新、敢于擔當、勇于負責的事業心不強,能力素質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相適應”的整改情況。一是在干部的選拔任用上把好動議、推薦提名、考察識別、醞釀決定、任職試用等關口,進一步推動選人用人的正確導向機制。二是按照《福貢縣鄉(鎮)及縣直部門領導班子和鄉科級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每年派出考核組進行分期、分批的綜合考核,為科學選拔任用干部,合理調整配備干部提供重要依據。三是建立重視基層、關心基層的用人導向,加大從基層一線選拔任用干部力度;嚴格執行任職期限要求,確保鄉(鎮)干部任職的穩定性。四是進一步修改完善《關于選拔優秀中青年干部駐村任職的意見》,鼓勵沒有基層經驗的年輕干部到鄉、村任職鍛煉。五是研究制定《福貢縣干部隊伍培養五年規劃》,做好干部培養規劃,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加強干部跨條塊跨領域跨區域交流,注重基層導向,建立完善培養選拔年輕干部工作機制。
7、關于“一些農村基層組織吸引力、凝聚力、戰斗力不強,常常處于被動應戰局面。有的黨員干部安于現狀,不思進取,思想觀念和工作能力還遠不能勝任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奔小康的素質要求。少數村‘兩委’軟弱渙散,班子負責人和成員模范作用不好,用權辦事不公開、不公正,優親厚友,甚至侵占和損害群眾利益,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的整改情況。一是扎實抓好干部隊伍建設,著力形成人往基層走、政策往基層傾斜的良好導向。二是開展“三級黨組織書記講黨建工作座談會”和黨(工)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評議,確保黨建工作第一責任的有效落實。三是繼續實施農村困難黨員關愛行動,逐步完善黨員走訪談心機制、黨員結對幫扶機制、黨員分類幫扶機制、黨員政治關懷機制和黨員服務機制,形成長效機制。四是制定出臺了《關于扎實開展基層黨組織黨員活動的通知》,明確活動內容,豐富活動形式,規范黨員活動;同時,農村基層確定每月一次的“黨員活動日”。五是結合農村產業發展的需要,借助農村現代遠程教育平臺,經常性地組織農村黨員開展種植養殖實用技術培訓,提升農村黨員帶頭致富的能力。六是探索幫扶農村黨員創業渠道,推出“紅色信貸”套餐,惠及全縣農村黨員群眾,開拓農村黨員創業路。共發放“紅色信貸”資金165萬元,惠及農村黨員39戶。七是積極整合涉農部門、對口幫扶掛鉤單位資源,為發展村級集體經濟提供資金、項目、信息、技術、人才等全方位支持。以架科底鄉達大科村、鹿馬登鄉布拉底村和石月亮鄉拉馬底村為試點,逐步解決村級集體經濟“空殼”問題。八是組織開展169個黨組織分類定級活動,評定先進黨組織52個,一般黨組織104個,后進黨組織13個。九是開辦了5期“學習十八大精神暨農村黨員骨干培訓班”,共有23名村官,123名村(社區)主任、黨總支副書記,武裝干事、116名村(社區)副主任、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和235名農村黨支部書記、黨員骨干參加培訓。十是對7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通過“1+1+1”(即確定1名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分別聯系1個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明確各鄉(鎮)黨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工作法進行集中整改,縣委下派一名常務書記進行定點幫扶,切實解決黨總支部班子不團結、內耗嚴重,工作不能正常開展等問題。
整改情況還將在云南網和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網站全文通報。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福貢縣反映。聯系單位:福貢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0886-3412195;聯系郵箱:fgxwd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