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紀委查辦了大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書記、主任李堅,原副主任柏建軍、馬維譚,原財政局長馬仕聰,原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董壽江,招標辦負責人鮑雷等人在招商引資、工程建設等領域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等嚴重違紀違法窩案。這起案件是大理州多年來從未有過的案件,專案涉及領域廣、人數多、涉案金額巨大、案情復雜,危害極其嚴重,為國家造成了數億元的損失,被人們形象地稱為“塌方式的腐敗”。如何震懾犯罪分子,強化“不敢腐”的法律震懾,大理州以案釋法向人們敲警鐘!
“兄弟圈”演變為“利益鏈”
這起由州紀委監察局調查處理的涉及國家公職人員22人,其中立案查處9人,給予組織處理13人。專案涉及領域廣、人數多、涉案金額巨大、案情復雜,損失難以挽回,危害極其嚴重。
2007年11月,大理經濟開發區在招商引資項目中,李堅代表大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與源暢高科技集團公司企業簽訂《投資協議書》,協議書中約定雙方責任:由其外商投資企業在大理投資建設21條太陽能非晶硅薄膜光伏電池(玻璃電磚)生產線項目,項目總投資5億美金。
在大理技師學院建設項目中,2010年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大理經濟開發區成立由李堅任指揮長、柏建軍任常務副指揮長、馬仕聰任項目建設待定材料詢價組組長的代建項目領導組,負責現場的監督管理和相關的協調工作。2010年4月3日,柏建軍代表大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與浙江城建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BT乙方)簽訂BT項目合同協議書。
從這起案件看:一是涉案金額巨大,損失難以挽回。大理經濟開發區投資項目造成1億5仟多萬元難以挽回的損失,給大理州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大理技師學院代建和上登工業園區土地平整項目中,李堅、馬維譚等人隨意調整項目規劃,隨意增加工程量,給開發商套取資金,為國家造成巨額損失。二是打著招商招牌,違反法規程序,作案手段隱蔽。李堅等人表面上打著招商引資旗號,以支持企業發展為名,實際上無視國家財產損失,利欲熏心,僅憑開發商“一個紅包”,李堅“一句話”就擅自將上億國有資金劃出,將幾百畝國有土地置為他方,將工程量虛增套取資金。特別是為防日后事發,下苦心把功夫花在做好工程招投標、施工管理、財務、土地出讓等方面的痕跡資料完善上,表面上看嚴格按照程序進行,合規合法,看不出任何破綻,實際上卻暗箱操作,違反法規程序,以權謀私,獲取不正當利益。三是個人獨斷專行,無視法規約束,大搞權錢交易。李堅獨斷專行,唯我獨尊,熱衷于搞“家長制”、“一言堂”,作風霸道,兩位副職競相效仿,分工變成利益劃分,權力成為尋租的籌碼,以此大搞權錢交易。四是涉案人數眾多,形成腐敗窩案,危害極其嚴重。“7?05”專案的集團性、關聯性、貪婪性突出。李堅等違紀違法人員拉幫結派、相互牽連,結成了利益同盟,呈現出明顯的群體性腐敗窩案特征,查一個就帶出一幫,抓一個就牽出一伙,形成腐敗窩案,危害極其嚴重。
“帶頭大哥”及其小兄弟走上不歸路
李堅等人苦心經營自己的“一畝三分田”,“兄弟圈”演變為“利益鏈”,“帶頭大哥”及其小兄弟們走上不歸路。
李堅在2006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開發區管委會書記、主任期間,收受相關企業、工程項目負責人賄賂200余萬元、港幣40余萬元和其他貴重物品;違反廉潔自律相關規定,多次收受他人錢物140余萬元。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給予李堅開除黨籍處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給予李堅行政開除處分。因其違紀涉嫌犯罪,其他違法問題由檢察院進一步查處。
柏建軍在2004年1月至2013年8月,任大理市規劃局副局長、經濟開發區副主任、大理市副市長期間,無視國家法律法規,收受相關企業、工程項目負責人賄賂錢物合計人民幣90余萬元;違反廉潔自律相關規定,多次收受他人錢物和兼職取酬達200余萬元。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給予柏建軍行政開除處分;非法所得依法予以收繳。
馬維譚在2009年至2013年7月,任大理經濟開發區副主任期間,收受相關企業、工程項目負責人賄賂48萬余元和其他貴重物品;違反廉潔自律相關規定,多次收受他人錢物合計人民幣50余萬元。并為他人在工程信息、項目招投標、征地拆遷、資金結算等方面提供服務和便利。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給予馬維譚開除黨籍處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給予馬維譚行政開除處分。
目前,李堅、柏建軍、馬維譚3人均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馬仕聰在擔任大理經濟開發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原開發區財政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相關企業、工程項目負責人賄賂20余萬元;違反廉潔自律相關規定,并多次收受他人錢物。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給予馬仕聰開除黨籍處分。其他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鮑雷在擔任大理經濟開發區招標辦負責人期間,與工程項目負責人串通投標,收受投標人賄賂70余萬元。為嚴肅黨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給予鮑雷開除黨籍處分;同時,鮑雷犯受賄罪,大理市人民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大理經濟開發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室主任董壽江,2009年至2012年期間,利用監督工程招投標工作之便,與投標人串通投標,向投標人泄露標底等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近日,大理市紀委對董壽江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監管缺失,是形成“塌方式腐敗”的根本原因
“7?05”專案查辦結束后,大理州紀委案審室負責人在對案情分析時十分感慨:“領導干部一朝權在手,亂把令來行,監管漏洞是形成‘塌方時’腐敗的根本原因!”
違反決策程序為企業作出擔保,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損失。李堅收受源暢集團的巨額賄賂,在對方未履行投資協議約定,明知對方的經濟實力存在問題和2008年1月在大理注冊的這家公司注冊資金一直為零,且開發區國資公司三次書面提出質押擔保有異議的情況下,還主持召開管委會黨委擴大會研究決定,要求開發區國資公司在華夏銀行無錫分行五愛支行為該公司提供1億元的存單質押擔保,至今造成1億多元的國有資產損失。
濫用職權違規撥付5500余萬元的財政補貼。根據國家扶持光伏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2009年開發區協助大理源暢公司向國家申報“金太陽”示范工程建設項目財政補助。在財政補助資金的撥付過程中,李堅、馬維譚等人不認真履行監管責任,不執行《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使用和監管協議》和《金太陽示范工程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放任對方在未按規定進行政府采購和未提交設備采購正式發票的情況下,個人違規干預,由開發區財政撥付了5500余萬元的財政補助資金。
大理源暢公司涉嫌合同詐騙1.5億多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該公司獲得開發區1億元質押擔保和5500余萬元國家財政補助后,沒有進行實際的生產經營活動,而是通過訂立虛假合同、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采取關聯交易的方式將1億5仟多萬元的資金非法占有,其負責人仰翱已涉嫌合同詐騙被公安機關查處。
違規調整變更建設項目,增大建設成本,為BT乙方套取建設資金。在招投標過程中出現BT乙方在報價中有27個單項工程的投標價均高于政府控制價,為達到投標總價低于政府控制價的目的,BT乙方惡意將上下平臺綠化費下調為1840萬元(綠化費政府控制價為3113萬元)。在建設過程中柏建軍等人對項目建設材料采購明顯高于市場價,隨意變更綠化工程費用,僅上平臺綠化工程費用報審結算價就高達5506萬元。
違規提供擔保,導致上億元建設資金流失。大理技師學院的建設,因開發區資金不足采用BT模式籌資代建,但是開發區違反BT原則,超越BT合同約定,用滿江片區5宗608畝國有(政府儲備)土地為BT乙方提供融資擔保貸款3.84億元,BT乙方未將全部貸款轉入技師學院建設的共管賬戶,而是將其中1.44億元直接轉入其下屬公司。
向BT乙方違規支付10萬元獎勵資金。BT乙方在規定的時限2010年9月1日前,沒有完成學生宿舍樓、學生食堂、教學樓、實訓樓及其附屬配套設施,未滿足大理技師學院2010年9月1日招生、開學使用條件和部分工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情況下,開發區還支付工程建設獎勵資金10萬元給BT乙方。
以案為“鏡”,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2014年8月18日,大理州紀委召開了“7?05”專案通報會,通報會在分析這起案件時得出如下結論:
理想信念動搖。縱觀“7?05”專案,充分揭示了李堅等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扭曲,忘記了自己是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忘記了黨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將職務變成了謀利的資本,權力變成了斂財的工具。表面上看轟轟烈烈、熱熱鬧鬧,大氣魄、大手筆抓招商引資,暗底下卻違紀違規、大肆濫用職權、謀取私利,獲取非法利益,完全喪失了黨員領導干部的標準及最基本的道德底線。
民主決策弱化。原大理經濟開發區領導班子民主意識淡薄,在一些重大問題、重要項目的決策、大額資金的安排撥付上,事先討論研究、聽取意見建議不夠,對必須交由集體討論研究事項事先不協商、不討論,存在個人獨斷。特別是作為主要領導“一把手”的李堅,濫用職權,違反民主決策程序。如違法違規提供上億元資金質押擔保和撥付5500余萬元的財政補貼資金等重大決策時,違反規定,個人主動干預決定資金撥付、項目安排,嚴重違反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
監督管理缺失。原大理經濟開發區管理體制機制的特殊性,有的工作業務州市交叉管理,有時出現有利之事爭著管、搶著干,有責之事盡力推、不善管,有時甚至成了“幾不管”的“獨立王國”。十幾家公司掛靠行政機關,交叉任職,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各級監督職能機構如:審計監督、財政監督、紀檢監察監督等未能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
案情通報后,“7?05”專案震撼著人們的心靈。緊接著,州紀委書記張鴻建趁熱打鐵,聯系實際學習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十八屆中紀委四次全會精神,以案釋法。警示人們,必須牢固樹立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理念,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通過完善民主決策程序,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
通報會已經結束,可人們還在熱烈議論著。大理經濟開發區工商局的一位領導坦言:聽這樣的案情通報會值得,令人振聾發聵。既有案情通報、典型實例,也有案情分析、警示教訓,通過舉一反三,以案釋法,真正觸及到了人們的靈魂。使大家對《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十八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精神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大理州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