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官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來當官。但是麗江市古城區環衛局原局長李文偉卻把當官作為發財的捷徑,私分國有資產;失職、瀆職,對財務人員違紀違法行為長期失察、監管不力;違反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規定;私設“小金庫”。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且看李文偉是如何以身試法、玩火自焚的:
2007年6月至2009年9月,經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區環衛局虛報人員冒領環衛津貼和加班工資,套取財政撥款571292.60元,并以工作辛苦發放加班費為名,在局機關干部職工中私分國有資產443056.72元。其中,李文偉本人違紀所得52357.56元。
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區環衛局財務科長趙麗媛、會計和德祥、出納蘇彥珍三人利用其職務之便,在按月測算、分配加班費過程中,在未向局領導請示報告的情況下,擅自將虛報人員套取的財政資金94576.31元歸個人占有。2009年11月3日,古城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對趙麗媛、和德祥、蘇彥珍涉嫌貪污一案立案偵查。2008年1月至2009年10月期間,區環衛局工會出納高麗利用職務之便,累計挪用單位工會資金60000元。2008年1月8日,高麗在未向單位領導請示報告的情況下,利用其職務便利,擅自將工會資金20000元,借給區環衛局職工和某某經營飯館,此筆資金于2009年5月15日歸還。2008年11月21日,高麗在未向單位領導請示報告的情況下,擅自挪用工會資金40000元,用于支付自己購買麗江普瑞多姆酒店單身公寓的相關費用。2009年5月7日歸還10000元,2009年10月19日歸還其余30000元。李文偉作為區環衛局一把手,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對財務人員違紀違法行為長期失察、監管不力。
2005年8月至2009年10月,在李文偉授意下,區環衛局財務科將灑水車、裝載機、挖掘機出租收入,糞便清掏費、公廁承包費、垃圾清運費等非稅收入235321.30元,截留存入區環衛局工會賬中。
2006年5月12日,以職工個人名義在銀行開設存折,將公廁承包費、糞便清掏費、垃圾清運費等非稅收入和職工上繳工會會員費等存入個人存折中。2006年5月至2009年10月,累計收入237639.70元。在2008年清理“小金庫”和規范非稅收入及2009年清理“小金庫”回頭看工作中,隱瞞不報。
李文偉剛參加工作時是一名人民教師,曾在基層鄉鎮一線工作,后在區直多個部門多個職位輪崗鍛煉,并逐漸走到了區直部門一把手的重要崗位,這是組織多年教育培養的結果,他理應愛崗敬業,恪盡職守,但最終誤入歧途。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尋找補償和回報誘發利欲熏心
由于環衛工人工作的特殊性,決定了他們必須披星戴月穿梭于馬路間,頂著烈日、冒著嚴寒清掃垃圾,他們是新時代的“馬路天使”,應該得到應有的待遇和尊敬。為此,按政策規定以實際出勤天數,環衛工人每天可以享受相應的環衛津貼和加班工資。但李文偉及原班子和財務人員為了小團體利益,巧立名目,虛報環衛工人工作天數和人數,冒領環衛津貼和加班工資。經查,2007年6月至2009年9月,騙取財政資金571292.60元。那么多被騙取的財政資金都發給了一線環衛工人嗎?并不是這樣,其中443056.72元,在局機關24人中進行私分。李文偉怎么就不想想,一線600多名環衛工人工資低、勞動強度大、工作環境差。以此手段沽名釣譽,中飽私囊,這樣做心安理得嗎?如此膽大妄為,怎能不激起環衛工人的怨恨。作為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應該從身邊的人和事多想一想,深入一線了解掌握職工在想什么?盼什么?怨什么?親近群眾,疏遠小人,這樣干部與群眾才能更親近。在市場經濟大潮下,黨員干部始終要守得住清平、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誘惑,保持一顆淡泊之心,一份公仆之情。
(二)放松監督和管理導致身陷泥沼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李文偉涉案違紀并不是偶然的。由于工作不扎實,流于形勢,規章制度形同虛設,監督管理滯后。特別是在人事調整、干部任用、財務人員脫離監管等方面存在嚴重的問題。經查,原局機關24名職工中,有國家公務員、事業人員、合同制工人、臨時工,在工作安排方面,存在嚴重的混崗情況。如原財務科長、出納是合同制工人,根本不能勝任財務工作,會計是事業工人,對財經管理知識了解甚少。財務管理工作是單位的重要崗位,擔負著監督管理國有資產和公共財政資金的責任。財務科長等財務人員非但沒有正確履行財務管理工作職責,還肆無忌憚合伙貪污。財務人員為什么能夠明目張膽毫無顧忌地吞噬公共財政資金,這與李文偉為班長的領導班子用人失察,包庇縱容有關。尤為突出的是主要領導潛意識認為“單位財務人員不需要掌握太多的財經知識,只要人老實可靠,對領導言聽計從就可以了”。在調查過程中,當出示集體私分國有資產、財務人員貪污公款和挪用公款有關證據時,李文偉聲淚具下,痛哭流涕,我錯了!我失職!我的錯釀成了大禍。長期以來,財務人員就象斷線的風箏無人問、無人管,最終身陷泥沼難以自拔,受到法律應有的懲罰。
(三)莫視政策和法規促使引火燒身
為了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推動從源頭上治理腐敗,徹底解決“小金庫”問題,古城區印發了古辦[2008]10號文件,要求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開展自查工作。翻開區環衛局清理“小金庫”自查報告,其中寫到“我局在財務制度和工作管理上沒有違章、違紀的情況,也沒有設立小金庫等違紀情況;非稅收入管理工作是規范合理的,按照物價部門的收費許可,收取合理的服務費,開具合法的收費單據,及時存入古城區財政專戶中,絕沒有侵占、截留、隱瞞、轉移資產和收入的情況”。事情真的是這樣嗎?經查,2005年8月至2009年10月,以職工名義開設銀行賬戶,將出租灑水車、裝載機、挖掘機出租收入,出售環衛服、環衛雨衣、垃圾桶、糞便清掏費,公廁承包費,垃圾清運費等非稅收入235321.30元,存入單位工會賬中。古城區環衛局不僅存在截留、隱瞞、轉移非稅收入,更為嚴重的是由于局領導班子漠視政策和法規,對中央、省、市、區各級各部門三令五申,加強財務監管,規范非稅收入,堅決取締“小金庫”置若罔聞,從而為辦公室兼工會出納挪用公款提供了便利,把其推向犯罪的深淵。被古城區法院判處挪用公款罪,免于刑事處罰,區監察局作行政降級處分。這都說明了什么?千里之堤,潰于蟻穴,放松監督管理,必然釀成大禍。
教訓與警示
(一)加強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當前,我國正處在市場經濟轉型和利益調整時期,各種不良誘惑無處不在,稍微放松對自己的約束和控制就可能會導致犯錯誤。李文偉正是由于經不住誘惑,放松了對自己的約束和自律,在利益的驅使下,最終誤入了歧途。各級黨政組織必須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和愛崗敬業教育,教育引導他們愛崗敬業、恪盡職守。
(二)強化制度執行,加強監督管理
本案告誡我們,只有強化規章制度的執行,加強監督管理,才能堵塞管理漏洞,鏟除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各級各部門要認真查找廉潔從業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對發現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堅決予以整改。各級領導人員要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在抓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管好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對責任范圍內人員要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提醒、批評、教育,督促糾正,防微杜漸。各級紀檢監察、財務資產、內控審計等部門要充分發揮組織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加大對此類問題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群眾反映較大、一時又難以認定的,可采取先免去領導職務或調整崗位等組織處理措施,加以防控。
(三)加大懲處力度,切實維護國家利益
有案不查,教育就沒有說服力,制度就沒有約束力,監督更沒有震懾力。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反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的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涉嫌違紀的,既要給予紀律處分,又要追繳其違規獲利;對構成違法的,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