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政法系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和省紀委九屆四次全會精神,積極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切實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充分發揮了紀檢監察機關執紀監督問責的職能。
2014年1月至9月,全省政法系統紀檢監察部門共受理舉報1142件,初核207件,立案172件,處分黨員干部173人。其中,公安系統:立案116件,共處分黨員干部121人(去年處分102人)。其中,違反組織紀律10人,違反廉潔自律13人,貪污賄賂7人,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5人,妨害社會管理秩序7人,其他違紀行為79人。涉及廳干部2人,處級干部10人,科級干部66人,科級以下干部41人,其他人員2人。司法系統:立案34件,共處分黨員干部32人(去年處分10人)。其中,違反組織紀律2人,違反廉潔自律8人,貪污賄賂7人,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3人,妨害社會管理秩序4人,其他違紀行為8人。涉及處級干部1人,科級干部23人,科級以下干部6人,其他人員2人。檢察院系統:立案2件,共處分黨員干部1人(去年處分5人)。其中,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1人,科級以下干部1人。法院系統:立案20件,共處分黨員干部19人(去年處分8人)。其中,違反組織紀律2人,違反廉潔自律8人,貪污賄賂8人,妨害社會管理秩序1人。涉及處級干部7人,科級干部9人,科級以下干部3人。
從統計的情況看,存在著以下特點:一是發案率呈上升趨勢。2014年,全省政法系統立案172件,與去年141件相比,上升22%。其中,公安系統立案116件,比去年同期(106件)增長9.43%;司法系統立案34件,比去年同期(16件)增長112.5%;法院系統立案20件,比去年同期(14件)增長42.88%。二是處分人數呈上升趨勢。2014年處分173人,與去年處分127人相比,上升36.22%。其中,公安系統處分黨員干部121人,與去年處分102人相比,上升了到18.6 %;司法系統處分黨員干部32人,與去年處分10人相比,上升了220 %;法院系統處分黨員干部19人,與去年處分8人相比,上升137.5 %。三是科以下黨員干部違紀人數占大多數且呈上升趨勢。2014年,全省處分政法系統科以下黨員干部違紀人數151人,占總人數87%,與去年查處的科以下黨員干部違紀人數120相比,上升25 %。其中,公安系統處分109人,占處分總數90%,與去年處分100人相比,上升了9%;司法系統處分31人,占處分總數96%,與去年處分8人相比,上升了288%;法院系統處分12人,占處分總數63%,與去年處分8人相比,上升了50%。四是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社會主義道德和廉潔自律規定的問題呈上升趨勢。2014年,全省處分政法系統黨員干部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社會主義道德和廉潔自律規定人數52人,與去年處分的人數21人相比,上升了148%。其中,處分違反組織人事紀律14人,與去年處分的7人相比,上升了100%;處分違反廉潔自律規定29人,與去年處分的13人相比,上升了123%;處分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9人,與去年處分1人相比,上升800%,且涉及通奸行為。五是貪污賄賂案件居高不下。2013年,全省處分政法系統黨員干部貪污賄賂人數23人,占受處分總人數(127人)的18%;2014年,全省處分政法系統黨員干部貪污賄賂22人,占受處分總人數(173人)的13%。六是發生在公安、司法、法院系統案件占絕大多數。2014年,發生在公安系統有116件121人,同比分別上升9.44%和18.63%,分別占總數的67.44%和69.94%;司法行政系統有34件32人,同比分別上升112.5%和220%,分別占總數的19.77%和18.5%;法院系統有20件19人,同比分別上升42.86%和137.5%,分別占總數的11.63%和10.98%;檢察系統2件1人,同比分別下降60%和80%,分別占總數的1.16%和0.58%;國家安全系統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