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不懈糾“四風”,鞏固深化作風建設新成果,在2015年中秋、國慶到來前夕,省財政廳采取四項措施推進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對中央紀委、省紀委的有關通知要求,一級抓一級,層層學習貫徹傳導壓力,做到了制度、規定人人皆知。并以中央紀委、省紀委通報的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為鑒開展警示教育,告誡財政干部牢記“廉潔是財政干部的第一形象”,保持廉潔必須從小節抓起、小事做起,才能防微杜漸、守住底線。節前,駐省財政廳紀檢組還將約談廳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打招呼、敲警鐘。
下發通知。要求全省財政系統深化認識、突出重點、強化紀律審查、嚴格執紀問責,進一步嚴肅查處財政工作中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堅決糾正財政工作中的歪風邪氣。
重申紀律。要求廳機關帶頭,全省財政部門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的同時,自覺做到“六個不準”:不準下級財政部門以匯報工作等名義到上級財政部門走訪慰問、贈送土特產品;一律不準財政領導干部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名義舉辦聯誼活動聚眾吃喝;一律不準以召開總結會、評審會等名義公款吃喝;一律不準上級財政機關干部借返家、探親訪友之機接受當地財政部門安排的公款接待、公費游覽;一律不準違反規定突擊花錢和發放補貼、獎金;一律不準財政干部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請吃和禮金、禮物及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強化監督檢查。制定出臺《云南省財政廳黨的紀律檢查機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實施辦法》,建立了定期督查、明查暗訪相結合的作風建設監督檢查機制,對不守紀律、不守規矩、頂風違紀的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同時,嚴管公車,節日放假期間,除留必要的應急值班車輛外,其余公務用車一律由廳辦公室、駐廳監察室封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