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鎮雄縣按照堅持標準、實事求是、教育為主、公開民主的原則,制定出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實施方案,對不合格黨員進行限期改正、勸退、除名處置,有效解決黨員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和“出口”不暢的問題,切實加強黨員日常教育管理、促進黨員作用發揮,不斷提升黨的形象和戰斗力。
明確標準合理界定。按照中央、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從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場動搖、宗旨觀念淡薄、工作消極懈怠、組織紀律散漫、道德行為不端等方面,確定了32種表現為不合格黨員的標準,使不合格黨員可以“對號入座”,做到界定有依據。在處置不合格黨員時嚴格把握政策界限,既堅持標準、嚴肅處置,又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切實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嚴格程序妥善處置。各基層黨組織在處置程序上,堅持自下而上、層層把關的方式,共經過黨支部初步認定不合格黨員,報基層黨委和縣委組織部審核;開展調查、取證、核實,支委會形成初步處置意見,報基層黨委和縣委組織部預審;召開黨員大會形成決議,報基層黨委和縣委組織部審批;宣布決定并將結果通知本人,立卷歸檔等環節。在調查處理整個過程中,讓不合格黨員本人清楚每一個環節情況,允許被處置對象作自我批評或說明、申辯,確保不合格黨員評定結果的公平公正。
強化措施及時轉化。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各基層黨組織對受到限期改正處置的黨員,通過談心談話、教育培訓、結對幫扶、幫助制定改正計劃等措施促其改正。同時幫助其解決生產、生活、工作中的具體困難,使他們感受到黨組織的關懷,從思想上、行動上愿意接受組織的教育管理;對被勸退、除名處置的,通過定期開展走訪回訪、談心談話,加強教育幫助,采取多種措施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幫助提高。
截止今年3月底,全縣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共處置不合格黨員344名,其中,限期改正273名,勸退4名,除名6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