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州關于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工作的決策部署,圍繞 “兩個責任”落實,深化“三轉”,強化權力制約、加強制度建設等重點工作,推動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強化責任牽牢“牛鼻”。及時研究制定并下發了《中共紅河縣委落實中共紅河州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紅河縣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機制》等文件。在去年簽訂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內容的基礎上,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要求,突出落實“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責任,認真修改了鄉鎮、縣屬黨群部門、政府部門、政法部門不同考核內容的責任書,內容更有指導性和操作性,進一步明確提出了責任分解、季度督查、自查報告、責任考核、考核公示、情況通報、兌現獎懲和責任追究“八位一體”的黨風廉政責任制工作運行機制。年初,縣級“四套”領導班子成員及鄉鎮、縣屬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120余名進行了落實主體責任年初承諾,目前已作了前兩季度黨風廉政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報告。在與縣委、縣政府簽訂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基礎上,監督全縣各級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正職與其他班子成員簽訂了履行“一崗雙責”責任書420份。突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這個重點,通過分級培訓、落實主體責任經驗交流等形式,促進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先后開展落實主體責任專題培訓2次,經驗交流活動1次,開展相關約談5次,督查推進會1次。開展新任領導干部廉政談話2批次共43人。組織縣委書記到省紀委參加主體責任在線訪談1次,參與州紀委主體責任在線訪談1次。
聚焦主業深化“三轉”。堅持把落實“三轉”作為政治紀律來要求,進一步理清紀檢監察機關職責,聚焦中心任務,改進工作方式,提升執紀監督問責能力。對縣紀檢監察機關牽頭和參加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了全面清理,經清理,由原參與的132個減少為16個。通過清理,13名鄉鎮紀委書記和15個縣屬部門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已不再分管紀檢監察業務以外的其他工作,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干部也沒有兼職情況,一心一意抓執紀監督問責。目前根據上級紀委的有關指示,結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實際,制定《紅河縣紀委內設機構設置方案》,有序推進全縣紀檢監察機關體制機制改革。截至目前,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清理分管業務外工作21項,減少各類業務外的檢查28次、會議33個,真正實現把更多的力量聚焦到監督執紀問責主業上。堅持把提升履職能力作為自身建設的根本保障。按照中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抓住紀檢監察機關機構改革契機,整合現有的機構設置和人才隊伍,把60%以上的內設機構和工作力量調配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主業上來,切實增強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先后選派5名紀檢監察干部參加上級機關組織的學習、培訓,組織舉辦以會代訓1次120余人參訓;調整充實鄉鎮紀檢監察干部17人次;委局機關內部交流2人;系統外平級交流1人、提拔交流1人;系統內平級交流5人、提拔交流1人。
制度約束扎緊“籠子”。堅持把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建設作為推進改革的突破點,扎緊扎密制度“鐵籠子”。 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黨內監督制度,嚴格監督落實《紅河州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廉辦法》、《紅河州權利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實施細則》等制度及結合紅河縣制定各項制度和規定。組織開展縣處級和鄉科級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公示制、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建立廉政檔案,監督執行政府采購、會計集中核算、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干部人事等制度。積極監督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以黨務公開引領政務、村務、廠務、司法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全面公開。今年上半年,組織縣管干部任前廉政談話2批次43人;安排監督領導干部離任交接11個單位22人次。全縣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102名會議述廉、其他班子成員338名書面述廉2014年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情況;縣處級和鄉科級領導干部按規定進行了2014年度廉潔自律公示、填報了2015年度廉政檔案和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全縣黨務公開720期、政務公開843期、村務公開246期、廠務公開54期、司法公開82期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158期。(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