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丘北縣出臺《縣委常委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談話提醒制度》,加強對縣委常委班子成員的教育、監督和管理,明確縣委常委班子成員出現五種情況必須進行廉政談話提醒。
制度規定,縣委常委班子成員出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的;有信訪舉報反映,經查不構成黨紀政紀處分的;廉政測評群眾意見較大,反映問題比較集中的;本人就有關問題作出說明解釋的;提拔或輪崗的必須進行廉政談話提醒。
制度明確,廉政談話提醒,堅持教育為主、愛護干部,嚴格管理、嚴格要求,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三項原則;談話提醒內容,根據需要解決的問題和需要推進工作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常態化談話主要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五項內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突出問題、個人作風及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情況等為重點;談話提醒由縣委書記負責實施,也可委托縣委副書記實施。每年至少進行1至2次。
制度要求,發現問題不及時談話提醒,造成嚴重后果的,談話對象不認真落實談話要求的,按照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干部或談話對象的責任。制度還就談話的程序進行了規范。(王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