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蒗縣召開瀘沽湖環境綜合整治和項目推進工作會,各有關單位按照縣委縣政府及瀘沽湖環境綜合整治和項目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及要求,迅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抽調業務人員,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廣泛宣傳,有序開展了各項工作。
為強化工作責任落實,寧蒗縣紀委監察局于2016年1月11日至12日,對縣電力公司、環保、食藥監、工商等責任部門近期開展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項紀律檢查。
經查,各相關單位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整治工作初見成效。一是在高壓態勢下,部分群眾已自行拆除違章建筑。二是縣環保局編制具有針對性的湖泊保護法律法規條款宣傳手冊2000多份,做到宣傳全覆蓋;對瀘沽湖周邊共231家客棧、餐飲、酒店排污實行拉網式全面檢查,責令停業整頓6家經營戶;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4家酒店、客棧進行了罰款處理,3家酒店、客棧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對32戶酒店、客棧、餐飲等經營戶的環境安全隱患問題責令限期整改,現16家經營戶完成整改,并報環保部門備案。三是縣工商局進一步規范瀘沽湖旅游市場秩序,嚴厲打擊旅游市場各種違法行為。查處各類違法案件51起,罰款12萬元,對無證經營的252家經營戶下發《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處理游客投訴31起,挽回經濟損失11.27萬元。
根據督查中發現的“各治理責任單位工作進展不平衡,領導親臨一線坐鎮指導推動工作不力,抽調人員出工不出力”等問題,寧蒗縣紀委監察局要求: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治理責任單位要切實加強瀘沽湖環境綜合整治和項目推進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明確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工作滯后的責任單位,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分管縣領導要加強對所分管的治理責任單位整治工作的指導,加大督查力度,研究、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其迎頭趕上。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各治理責任單位要按照瀘沽湖環境綜合整治和項目推進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切實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是縣新聞媒體要通過輿論引導、社會宣傳、法制宣傳等手段,提高群眾對瀘沽湖保護的意識,引導景區群眾自覺參與到瀘沽湖的保護中來。要進一步增強擔當意識。各有關單位要認識到位,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積極支持和配合,涉及的抽調人員必須有責任意識、擔當精神,杜絕出工不出力。縣領導小組召集的相關會議,各有關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參加,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進一步強化部門聯動機制。各有關單位要信息互通,形成分工負責、協調配合、齊抓共管、防違折違的聯動機制,對違章建筑立馬斷水斷電,態度要堅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