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麗江市紀委深入推進“三轉”,采取四項有力措施,全力聚焦主責主業,強化監督責任落實,不斷推動紀檢監察工作再上新臺階。
強化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抓好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任務分解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穩增長、扶貧攻堅、重點項目等專項紀律檢查。建立“一月一督查、一月一總結”常態化工作機制,全年督查部門700多個(次),指出各級各部門存在問題900多個,并建立臺賬一一落實整改。
轉變執紀方式,開展有效監督。出臺《麗江市紀委監察局第一至四紀檢監察室負責聯系單位(部門)的意見》,完善紀檢監察室對聯系縣(區)和部門實行監督執紀問責“總承包”的工作機制,切實提高監督執紀問責有效性。制定《關于市紀委領導掛鉤聯系縣區推動重點工作落實的通知》,加強對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指導,全年市紀委領導共深入負責聯系縣(區)和部門督促指導130批次。
持續正風肅紀,強化責任追究。堅持抓早抓小,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全年對146名新提拔的處級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組織21名市管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市紀委全會述廉并開展民主測評;約談56個單位和部門的106名領導干部;對情節輕微的問題,采取適當處理37件,組織處理35人,對反映失實的134件予以澄清;抓住重要時間節點,有針對性開展監督檢查911次,對11個單位和112名干部職工進行問責,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個,處理5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人,點名道姓曝光了3批95起頂風違紀典型;對麗江古城區“7·27”交通事故和麗江古城被國家旅游局通報所涉及的單位及55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其中立案查處12人,問責43人。
嚴格依規依紀,突出紀律審查。2015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385件(次),處置線索346件,立案155件,其中處級干部10人,科級干部37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6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人,挽回經濟損失724.7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