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煤化集團、西交集團、物流產業集團等國有大型企業接連發生主要領導干部或班子成員腐敗案件,甚至出現塌方式腐敗。為此,省委高度重視,對國有重要企業進行巡視全覆蓋。從巡視結果分析,腐敗發生的重災區,有其深刻的內在和外在因素,總結這些教訓,提示我們必須加強企業領導班子的權力制約,加強黨的領導,從嚴治黨,嚴懲違紀違法案件,從根本上遏制腐敗。
一、企業黨風廉政建設“軟指標”,紀律意識淡薄,問責虛設
(一)黨委抓制度、紀律、規矩“不嚴”、“不實”。這些企業不同程度的存在黨委治黨管黨職能弱化,從嚴治黨意識淡薄,特別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到位,主體責任意識淡薄,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流于形式。一些領導人員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淡薄,從嚴治黨、責任問責、重大問題民主決策成為空白盲區,違紀違法問題時有發生問題。黨委對下級黨組織缺乏有力引領牽導,對黨員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監督。紀委監督作用發揮不充分,紀委干部基本為兼職,履職不力,執紀問責疲軟,工作被動應付,不敢動真碰硬。紀檢監察工作與企業發展不相適應。企業基層黨組織薄弱,沒有發揮應有作用。多數混合制企業新經濟體領導班子缺乏黨的領導和監督,班子功能不全,沒有發展黨員和成立黨支部的積極性,空白黨支部占80%以上。
(二)領導班子民主集中制貫徹執行不到位。黨委會、董事會“三重一大”制度基本懸空,權力過于集中且缺乏監督制約,主要領導獨斷專行,目空一切的“家長制”、“一言堂”現象較為突出。重大投資決策隨意性強,重要干部任用執行制度規定不嚴格,操作不規范,用人導向不正確,存在任人唯親,搞“小圈子”等問題;有的集團董事會戰略定位不清晰,任性決策,駕馭全局能力,特別是對下屬企業的管控能力較弱,虛假貿易、內部關系不順等,造成有的企業虧損嚴重。
(三)企業用權制衡機制不健全,權力行使失范、失控。依法依規治企管企未形成有效的剛性制度,擅權和瀆職等違紀行為暢通無阻,企業項目投資決策輕率,有的持續盲目擴張、隨意蠻干;建設和經營管理不規范,重大項目管理松懈、問題突出;大額資金管理使用混亂,管控不力,給企業帶來重大損失。有的企業各級班子不團結,少數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嚴重違反黨紀國法和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業有關規定,在資金使用、工程項目、物資采購等領域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腐敗問題易發多發。有的通過企業兼并、收購企業資產、貪污受賄。有的通過親屬子女、同學老鄉進行關聯經濟,利益輸送,經商辦企業。
(四)企業作風奢華,講排場,成為助長腐敗的溫床和培養基。少數班子成員和下屬公司不能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要求,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問題比較突出,有的我行我素,頂風違紀,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有的私設“小金庫”濫發資金補貼等。
二、企業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對策和措施
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同樣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讓治本走上常態化軌道,仍然要堅持責任制建設、“一崗雙責”,書記履行第一責任,黨委成員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門和業務條線的反腐倡廉工作,確保反腐倡廉建設與經營管理工作有機結合、同步推進、協調發展。
(一)遏制腐敗重在懲治。一是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意識,預防腐敗最好的辦法,是主動出擊,勇于懲治,加大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力度,樹立企業廉潔從業的正氣。二是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厘清黨委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三會一層”職能職責界線、管理權限和議事規則,充分發揮黨委統一領導、董事會依法決策、經營班子貫徹落實、監事會有效監督的作用。加大懲處和問責力度,對違反“黨紀國法”的始終保持查辦案件和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嚴防各類案件發生。三是充分發揮巡視利劍作用。開展專項巡視,進行目標明確、手筋凌厲的直接點殺。堅決查處謀取腐敗黑金的利益同盟和暴利工程的鏈條式腐敗,針對黨組織建設放松、放任、放縱的情況,建設一支優秀的黨務工作隊伍和高素質的干部隊伍。完善法人治理機制,明確權力與責任。班子之間、主要負責人以及成員之間加強相互溝通協調,增進團結統一,定期輪崗分工。落實紀檢“三轉”工作。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完善三級企業紀檢組織架構,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有效發揮紀檢部門的職能作用。三是嚴格執行干部人事制度規定,匡正企業選人用人風氣。堅持五湖四海,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健全完善效益與公平相兼顧的激勵機制。
(二)構建懲治與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強化國有資金使用監管,確保國有資金和資產安全有效運行。加強對下屬單位主要領導的紀律約束和用權監督,避免人為的阻撓、抵制和變通。整合內部監督力量,實行全集團反映問題線索統一管理,建立兩級、三級紀律審查人員統籌協調使用機制,對重要問題線索統一調配力量直接核查或交叉核查。深入研究企業違紀違法案件的新情況新特點,認真總結發案規律和辦案經驗,及早發現風險,及時堵塞漏洞,完善規章制度,強化監督制約,有效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凡發生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的,“一案雙查四問責”、“上追兩級”,對涉案人員做到百分之百的查處,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做到百分之百的問責。對發生經濟案件、被問責的,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年度經營目標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真正做到與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選拔任用緊密掛鉤。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配備,專職要專,對二級、三級公司黨委班子缺紀委書記,或兼職的必須專門配備。
(三)強化“四風”整治,杜絕腐敗溫床的滋生。建立良好的工作作風、學風,強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開展豐富多彩的廉潔文化建設,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法紀、廉政知識講座和活動,加強反腐倡廉經常性教育,提高廣大干部職工拒腐防變能力。(趙昆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