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普洱市紀委消息:瀾滄縣紀委監察局對近期查處的2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進行了通報。
1.富邦鄉農業服務中心主任肖俊青違反財經紀律被查處。2012年至2015年7月期間,富邦鄉農業服務中心違反財經紀律,將上級撥給富邦鄉的玉米高產創建規格栽培技術、電腦農業、勞動力轉移、科技增糧等培訓經費以及種子、化肥、農藥等補助資金,采取以培訓、發放補助等形式從富邦鄉財政所虛列支出報賬327870元,存入鄉農業服務中心職工徐某某個人銀行賬戶,設立賬外賬,將部分項目資金用于鄉農業服務中心接待費、車輛維修、燃油費等支出。肖俊青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富邦鄉國土資源管理所高級工饒平騙取國家土地征用補償款被查處。2010年至2012年7月期間,饒平利用其負責丈量、上報被征土地補償面積的便利,在開展國道214線小黑江至瀾滄二級公路建設項目征地拆遷補償工作過程中,伙同富邦鄉半山村扎母乃三組村民羅某虛報、虛增旱地、水田面積共計8.8畝,騙取國家土地征用補償款190500元予以私分,饒平總共分得110000元。饒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通報指出,從近年來查辦的農村基層干部違紀違法案件中發現,一些農村基層干部放松學習,不懂黨紀黨規、不懂法律常識、不懂財經制度的問題較為突出,村組干部權力邊界不明、法治意識不強,在利益面前“無知者無畏”等情況普遍存在。
通報要求,各級各(部門)單位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帶頭踐行黨的群眾路線、“三嚴三實”和“兩學一做”的要求,自覺遵守黨紀國法,進一步改進作風、廉潔履職,更好地服務群眾;要加強對基層黨員和村組干部的宗旨意識教育,引導農村黨員和村組干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和價值觀,狠抓對農村黨員和村組干部的紀律和法律教育,廣泛開展廉政黨課、警示教育等廉政宣教活動,教育引導黨員干部遵章守紀,保有敬畏之心,筑牢思想堤壩。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紀律審查力度,圍繞群眾關心的問題,著重查處基層黨員干部侵占惠民補貼、征收土地補償款、侵吞集體財產等侵害群眾切身利益案件,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決心,打“老虎”、拍“蒼蠅”,嚴厲懲治直接侵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腐敗分子,堅決查處群眾身邊的腐敗行為,把腐敗分子侵占的利益歸還給人民。縣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對各鄉(鎮)紀委查辦案件的指導力度,提高成案率。 (普洱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