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底省委換屆以來,我省堅決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認真落實《巡視工作條例》規定,巡視監督的強度、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基本形成了體現中央精神、符合云南實際的巡視機制、巡視格局和巡視方式,極大地推動了我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開展。
從2011年開始,我省每年安排3輪巡視,充分運用常規巡視、專項巡視、巡視“回頭看”、“點穴式”巡視等形式,按照板塊輪動、突出重點、“一托N”等要求合理安排巡視對象,工作成效日益凸顯。九屆省委任期內,已完成14輪巡視,共巡視237個黨組織,較早地完成了對州(市)、縣(市區)和省屬國有企業的巡視全覆蓋。正在開展的第15輪巡視,對29個部門和單位黨組織進行巡視、對4個地區和部門黨組織進行巡視“回頭看”。
2011年以來,省委各巡視組充分運用各種工作方式,特別是抽查核實個人事項報告、“下沉一級”了解情況、詢問知情人、反洗錢查詢等方式,極大地提升了巡視發現問題的數量和質量。已完成的14輪巡視共發現被巡視黨組織在“六項紀律”等方面的突出問題2369個,發現涉及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3333條(其中,涉及省管干部的問題線索367條)。對于巡視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客觀定性、規范移交、優先辦理、限時辦結、及時跟蹤,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2014年至2015年,共移交巡視發現的問題線索3252條(其中省管干部線索339條),目前已立案409件(其中省管干部33件),黨政紀處分467人(其中省管干部33人),組織處理88人(其中省管干部1人),問責44人。
同時,省委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不斷加大對巡視發現問題的研究解決力度,強化巡視成果的綜合運用。根據被巡視部門、單位的整改情況,組織開展巡視“回頭看”,巡視震懾作用進一步凸顯。根據巡視發現的突出問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了針對私設“小金庫”、亂發津補貼、行業協會管理不規范、違規兼職領薪酬、違規報銷通信費、違規乘坐頭等艙以及基層黨組織不按時換屆等問題的專項清理和整治。(楊富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