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6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省委10個巡視組對29個省直單位開展了巡視。近日,省委巡視組向被巡視單位反饋了巡視情況,指出了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以及生活紀律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其中,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省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等12個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
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省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重視不夠,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不到位,班子建設偏松偏弱;監督責任缺失,監督執紀問責偏輕偏軟,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財務管理不嚴格、不規范。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集體決策機制執行不到位;對干部職工管理要求不嚴,存在慵懶散軟現象。紀律規矩意識淡薄,違規補助個人電話費用,違反接待管理辦法擴大開支范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堅決,厲行勤儉節約意識不強。
省工商業聯合會(省總商會):黨的領導弱化,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對服務非公經濟組織研究不夠,橋梁紐帶作用發揮不好;黨建工作重視不夠,黨員的思想教育針對性不強;紀檢監察主業不突出,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不具體。“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執行不到位;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執行不到位,干部基礎工作薄弱,檔案不夠規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問題時有發生,財務管理規定執行不嚴格。工作缺乏統籌性,效果不明顯,存在走形式的情況;作風不夠深入,服務非公經濟本領不足;對外包業務監管有漏洞,存在廉政風險。
省科學技術協會:黨的領導弱化較為突出,政治意識不夠強,黨組核心領導作用發揮不夠;黨的建設缺失,黨組會議不規范,黨組會與主席辦公會區分不清晰,臨時動議較多,“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重業務輕黨建,抓黨風廉政建設失之于寬松軟,紀委聚焦主業不夠、無專職人員。抓隊伍建設力度不夠,干部輪崗交流沒有形成制度,對直屬單位班子監督管理不到位。項目管理不到位,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對部門(單位)監督管理不到位。“四風”問題依然突出,存在班子成員和部門、直屬單位負責人在協會兼職的情況;機關管理松散,存在“懶、散、拖”現象。
省歸國華僑聯合會: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夠高,“主體責任”意識不強,黨建工作落實力度不夠;黨建基礎工作薄弱,黨員意識淡化,作風拖沓松散;“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跟蹤檢查不夠,存在廉政風險。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格,黨組會和主席辦公會界限不清、職責不明;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不夠規范,個別領導個人有關事項填報不實。違規使用行政經費支付伙食補貼。工作作風建設不夠扎實,部分人員長期存在“慵、懶、散”現象;服務意識不夠強,存在機關化、行政化傾向。
云南警官學院:管黨治黨責任意識不夠強,落實“主體責任”存在虛化、空轉現象;黨建工作存在薄弱環節,有“兩張皮”和“上熱下冷”的現象;個別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行政、輕黨建現象;紀委“三轉”不到位,履職存在偏差、缺位,執紀監督不嚴格,風險防控不到位。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議事決策不規范;干部選拔任制度執行不嚴,干部隊伍結構性問題比較突出,黨管干部力度不夠。審計和“三項檢查”發現的工程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力。資產和財務規范化管理不夠嚴格,內控機制不完善,跟蹤監督不到位。
昆明學院:黨的領導弱化,黨委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把關定向、堅持原則、執行制度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黨建重要性認識不夠,存在重教學、輕黨建現象;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運用“四種形態”執紀監督不嚴。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格,干部選拔任用不規范。資產合并后的遺留問題處理不到位,管理混亂,存在廉政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存在招標不規范和質量管理不嚴格問題;校辦企業經營管理不規范,后勤服務保障監管力度不夠。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不嚴格,工作作風不扎實。黨管干部不力,教育管理失之于寬、監管不到位。
大理大學: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嚴格按標準足額交納黨費;紀委“三轉”不到位,監督執紀問責主業被弱化,風險防控措施不具體。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執行不嚴格,違規選調、任用干部。公款支付出書費用,違規“搭車”領取安家費和發放電話補助費;工程建設管理、國有資產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政風險。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三公”經費管控不嚴。統籌協調各方力度不夠,大包大攬現象突出;“四風”問題仍然存在,辦公用房整改不到位,少數領導干部辦公用房面積超標。
玉溪師范學院:政治意識不強,對黨的教育方針理解不深、落實不力,“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推進遲緩、督促不力;少數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不強,擔當不夠;紀委執紀力量薄弱,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存在久拖不議、議而不決或決而不行的情況。大局觀念不夠強,分管部門存在本位化傾向;教職工教育監督管理不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制度落實不到位,未按時足額交納黨費;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獎金,虛報套取資金、巧立名目發放津補貼和職工福利;少數教職工自我要求不嚴,存在自賣講義賺“外快”等的情形。
曲靖師范學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及時,缺乏政治敏銳性,規矩意識不強;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履行不到位;黨建意識不強,少數黨員宗旨意識淡化,紀律松弛,黨費交納不規范;執紀監督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對發現的問題處理不及時、力度不夠。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體制機制不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不健全、制度執行不嚴,存在拉票行為。國有資產審批、處置、監管執行不到位,基建項目監管不力;財務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違規現象突出。工作作風不嚴不實,群眾觀念淡薄,頂風違紀行為時有發生。
楚雄師范學院:黨的領導弱化,“四個意識”樹得不牢,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到位;黨的建設缺失,“重業務、輕黨建”,學生黨員“重發展、輕教育”;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力,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監督存在盲區。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干部選任制度執行不嚴格。財務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預算執行、經費使用不夠規范;“三公”經費管控不嚴,存在違規用公款贈送禮品、土特產以及娛樂消費等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作風不實、擔當精神不足的問題突出,個別領導干部“官本位”思想嚴重。
普洱學院:黨的領導弱化,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差距;重教學、輕黨建問題突出,黨的建設薄弱,抓黨建工作不力;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四風”問題禁而不止,以權謀私、違規違紀問題時有發生。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嚴格,選人用人和干部管理不夠規范。財務管理不規范,資產管理制度不完善,國有資產流失風險大。服務意識不夠強,為基層解決實際問題力度不夠;食堂管理制度缺失,違規轉包分包影響成本和價格;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不到位,存在“三公”經費支出過大、濫發錢物、重復裝修辦公室等問題。
保山學院:黨委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黨的領導有所弱化,黨的建設存在缺失,管黨治黨不夠嚴格,對審計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整改不到位;紀委深化“三轉”、聚焦主業不夠,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違規違紀問題處理寬、松、軟,執紀監督不力。干部選拔工作不規范,干部輪崗交流執行不到位,聘用無證教師授課。公務接待費超預算,違規贈送禮品、土特產、發放補貼。少數領導干部責任意識不強,作風不實,敬業精神不足,工作失職導致有的項目建設嚴重超預算;超標辦公用房整改不到位,文件多會議多問題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