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安排部署,2015年5月20日至6月4日,省委第七巡視組對馬關縣進行了巡視,并于8月27日反饋了巡視意見。馬關縣委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抓好落實。當前,整改落實工作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一)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從嚴落實主體責任。縣委把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2015年5月以來,縣委常委會9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縣委書記累計19次聽取縣紀委監察局“三轉”要求、機構改革、人員編制、紀檢干部配備、重要案件查辦、規范權力運行等重要工作匯報。就“兩個責任”落實工作,縣委主要領導帶頭,分別約談了縣委班子成員和黨委(黨組)書記38人次,各分管領導按職責分工分別約談分管聯系部門班子成員,實現了約談全覆蓋。二是全力抓好責任落實。制定出臺《馬關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方案》,列出責任清單,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認真落實鄉(鎮、場)和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向縣委和縣紀委述職述廉報告制度,強化對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三是從嚴執紀監督問責。堅決落實“一崗雙責”、“一案雙查”制度,對抓黨風廉政建設不力的,既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追究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保持對違紀違法案件查處的高壓態勢。
(二)關于“三轉要求落實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及時清退,聚焦主業。縣委常委會專題聽取和研究部署紀檢監察機關推進“三轉”工作情況匯報4次,全面清理并調整紀檢監察機關參與的全縣性議事協調機構,退出282個議事協調機構,僅保留15個,將縣紀委監察局的行政編制由原來20名增加到30名。2015年7月,已將抽調到縣委政府中心工作的4名鄉鎮紀委書記或專職副書記安排回原崗位履職,并于2015年10月發文明確鄉(鎮、場)紀委書記、專職副書記不再分管或聯系其他工作,讓鄉(鎮、場)紀委聚焦主業。二是嚴格把關,加強鄉鎮紀檢干部配備。對于7個鄉鎮尚未配備紀委專職副書記、3個鄉鎮紀委專職副書記仍兼任副鄉鎮長的問題,縣委按照選強配齊紀檢干部隊伍的要求,將結合2016年鄉鎮黨委換屆工作配齊配強鄉鎮紀檢干部。三是進一步加大案件查辦工作力度。省委巡視組進駐以來,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0件14人,其中,黨紀處分11人、政紀處分3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
(三)關于“權力運行監督制約存在薄弱環節”的整改情況。一是在認真執行《馬關縣干部管理若干暫行辦法》等制度和規定的基礎上,2015年7月和10月先后出臺了《馬關縣黨政主要領導“四個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態”實施辦法》和《馬關縣科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辦法(試行)》并認真抓好落實,定期不定期對全縣科級領導干部進行約談,組織縣檢察院深入各單位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知識講座,做到抓早、抓小,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問題的發生。二是認真落實《馬關縣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實施細則》,全縣14個鄉(鎮、場)和47個部門共梳理權力數1238個,繪制權力運行圖245個,梳理內部機構426個,個人崗位1550個,查找風險點3379個,制定風險防控措施4295條。三是扎實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強化執紀監督問責,查處和清退干部及親屬向有管轄權的企業違規放貸獲取高額利潤或入股參與分紅88人,給予金城林場原場長開除黨籍處分,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嚴肅查處縣森林公安局原主要領導和縣住建局工程管理股原股長違規向服務對象借款案件,并給予了黨政紀處分。
(四)關于“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亟待加強”的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反腐倡廉教育。認真貫徹落實省州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求,組織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參加腐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動和反腐倡廉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村組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的能力。二是著力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全縣排查出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14個,由縣級領導直接掛鉤聯系軟弱渙散黨組織整頓工作,并從縣級機關下派了14名黨員干部到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擔任第一書記,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三是加大對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社保、救災等民生資金的動態監管。2015年10月,對全縣納入民生資金監管平臺的40家單位進行了專項督查,督促涉及民生資金監管單位整改完善,從源頭上預防貪污、擠占、騙取民生資金等問題的發生。四是嚴肅查處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重點查處截留、挪用、貪污強農惠農資金,非法征占、侵占集體資源、資產等方面的違紀違法案件。目前,共收到反映村組干部信訪舉報18件,已全部辦理結束,其中:給予開除黨籍處分3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通報批評2人。
(五)關于“對工程項目建設把關不嚴、監管不力”的整改情況。一是關于馬關縣醫院整體遷建工程項目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縣委及時派出工作組對反映突出的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項目投資超概算的縣醫院整體遷建工程項目,進行深入調查核實。經查,該項目存在項目設計、地勘、監理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項目變更未按規定報批,工程建設跟蹤審計不到位的問題。目前,工作組已清理出未報批的工程項目,基本查清附屬工程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的情況及原因,已責成縣衛計局督促縣醫院完善項目資料送審工作。目前,文山州審計局正在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審計,若涉及違紀違法問題,縣委堅決支持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辦。二是關于逢春大道四條連接線項目存在未招標先動工、邊建邊批邊完善手續問題的整改情況。縣委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明確了工程項目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并限時完善項目建設手續,著力協調解決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了《馬關縣國家投資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實施辦法》;強化逢春大道項目管理辦公室監管職責,明確專人全程監督。為嚴肅紀律,對時任縣住建局局長和分管工程項目建設的副局長進行了組織調整。
(六)關于“財政專項資金監管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財經紀律,加大監管力度。縣委及時派出工作組,對存在擴大開支范圍、專款不專用、挪用專項資金等問題進行了專項整治,對涉嫌違紀違法的,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省委巡視組進駐以來,共查處違反財經紀律案件5件6人。二是加大對私設“小金庫”治理力度。縣委扎實開展“小金庫”治理專項行動,全縣各鄉(鎮、場)、縣直各部門414名領導干部和涉財人員簽訂了不設立“小金庫”保證書;縣紀委監察局對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國稅、地稅代開1萬元以上的2408張發票進行了排查,對涉及違紀違法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堅決堵死私設“小金庫”源頭。
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方面
(一)關于“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況。一是在堅決貫徹中央和省、州關于改進作風相關規定的基礎上,嚴格執行《馬關縣貫徹<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對作風問題強監督、嚴問責,防止反彈回潮。二是強化對各單位落實作風建設相關制度的監督檢查, 2015年9月以來,縣委派出明察暗訪組不定期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進行了明察暗訪,共對違反相關制度規定的18人進行了通報批評、25人給予了問責處理,通過狠剎不良風氣,全縣公務接待費、車輛運行費分別同比下降23.6%、14.7%。三是著力整改群眾反映馬關縣林業局存在公務接待費、車輛運行費不減反增,特別是車輛燃油費增長幅度過大的問題,給予縣林業局主要領導誡勉談話和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行政問責處理。同時,對該局公務用車超編、車輛排量超標的問題,將結合公務用車改革于2016年3月底前整改落實完畢。
(二)關于“會議多、文件多,領導到基層調研和指導不夠深入”的整改情況。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州關于改進文風會風一系列制度,進一步規范會議和公文管理,切實加強統籌,嚴格審批。2015年9月以來,全縣各類會議同比下降3.4%,縣委、縣政府制發文件總量同比下降2.3%,發出的“便簽通知”同比下降2.1%。按照縣委安排部署,2015年9月以來,全縣各級領導干部廣泛開展駐點調研,深入農村邊遠山區進行調查研究,其中:縣處級領導深入基層調研指導工作每人均在30天以上。
三、執行黨的政治紀律方面
(一)關于“少數黨員干部理想信念不夠堅定”的整改情況。一是堅持自學與集中學習相結合,用好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黨課、干部在線學習、“廉政大講堂”等載體,認真學習馬列經典和習近平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省委巡視組進駐以來,派出黨員干部外出學習283人次,扎實開展各種愛國主義教育活動,不斷筑牢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基石。二是切實加大對“全能神”等邪教組織的打擊力度。2015年6月以來,依法查處邪教違法犯罪案件2件,扎實開展轉化、幫教、鞏固工作,制作和發放《防范和抵制邪教基本常識》2萬余冊,做到全縣干部職工和村委會(社區)干部人手1冊,提高了干部群眾對邪教的識別能力和防范意識。同時,制定出臺了《馬關縣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新風活動實施辦法(試行)》,在全縣倡導移風易俗,營造崇尚科學氛圍,社會風氣明顯好轉。
(二)關于“貫徹執行上級規定不及時”的整改情況。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機制。2015年7月,縣委研究出臺了《馬關縣黨政主要領導“四個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態”實施辦法》、《馬關縣黨政主要領導“四個不直接分管”實施細則》,明確了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工作,并建立了“正職監管、副職分管、集體領導、民主決策”的權力制約機制。二是抓好貫徹落實。2015年9月,縣委派出5個督查組深入14個鄉(鎮、場)和縣屬56個部門對“四個不直接分管”工作進行了督查,未發現主要領導越過分管領導直接安排干部人事、財務、工程建設和物資采購工作的問題。
四、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方面
(一)關于“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的整改情況。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一是縣級領導帶頭加強業務學習,深入一線開展調查研究,熟悉和把握各個領域的工作,努力提高議事決策水平。涉及縣委、政府討論的重大問題,逐步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決策程序,提高決策水平和質量。二是嚴格執行《縣委全委會議事決策規則》、《縣委常委會議事規則》等縣委工作規則。對縣人民政府黨組提交縣委常委會討論的事項原則由分管副縣長匯報,其他單位提交討論的事項一律由主要領導匯報,相關涉及部門一律由主要領導列席。縣委辦公室在議題報送、材料審定等方面嚴格把關,提前將相關材料印發參會領導,確保參會領導情況熟悉、醞釀充分,增強決策的科學性和實效性。三是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和主要領導“末位表態”制度,實行重大決策票決制,堅決杜絕個人或者少數人專斷。四是切實加強對各單位“一把手”的教育和監督,對主要領導獨斷專行、執行“三重一大”和黨政主要領導“四個不直接分管”及“末位表態”制度不到位的班子和個人,嚴肅追究了縣環保局、原衛生局等3個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并進行了崗位調整。
(二)關于“個別領導干部違規干預原單位的財務工作”的整改情況。對小壩子鎮原黨委書記違反財經紀律和干預原單位財務工作的行為,一是縣紀委已按相關程序于2013年7月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二是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后,縣委安排縣紀委監察局組成工作組進行了調查核實處理,解決了借款遺留問題,并對小壩子鎮原黨委書記等相關班子成員進行了誡勉談話;三是由縣級領導對全縣科級黨政主要領導有針對性地開展不定期約談,強化遵守財經紀律意識,做到提前預防。
(三)關于“從嚴管理干部意識不強”的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學習教育,提高紀律意識。2015年9月以來,縣委認真查找干部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縣委常委帶頭并督促全縣領導干部切實加強對治理 “小金庫”相關文件的學習。對以前私設“小金庫”的領導干部,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先予免職再依據規定追究責任的問題,縣委嚴格整改落實,對木廠鎮原黨委書記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巡視組反饋意見后,又對其進行了誡勉談話。二是嚴肅查處私設“小金庫”行為。2015年5月,縣委派出 “小金庫”專項整治工作組,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的資金使用情況開展了集中檢查和整治。針對專項整治中發現存在私設“小金庫”行為的縣工商局局長,縣委于2015年7月對其先給予了免職處理,縣紀委按相關程序于2015年9月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縣委成立了三個約談組,對全縣414名領導干部和涉財人員進行了約談,簽定了不設立“小金庫”保證書,做到了 “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全覆蓋。三是強化干部監督管理措施的落實。2015年7月以來,縣委召開縣委常委會議研究討論干部任免事項時,嚴格按規定將52名擬提拔人員征求了縣紀委監察局等7個相關部門的意見,均未發現有不宜提拔和交流任用的情形。
(四)關于“執行選人用人有關政策規定不到位”的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貫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認真落實《馬關縣干部輪崗交流制度》、《馬關縣調整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制度》等制度,2015年7月以來,縣委先后出臺了馬關縣科級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流程、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實施意見和科級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辦法、科級領導干部“為官不為”責任追究辦法等制度和規定并認真貫徹落實。二是在選拔任用干部時,關注基層一線的干部,注重輪崗交流鍛煉。根據屆中(末)考核結果,2015年7月以來,提拔的32名領導干部中,從基層一線中選拔的有15名、具有大學生村官任職經歷的5名;對73名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了輪崗交流,其中鄉鎮交流到縣級部門21人、縣直部門交流到鄉鎮14人、鄉鎮間交流9人;對3個工作不力的班子進行了調整,對20余名“混日子”的干部進行了組織提醒談話,對22名難以勝任現職的干部進行了崗位調整、免職等處理。三是在對干部管理使用上,通過理論中心組學習、專題研討、專題培訓等多種形式強化對各級領導干部的教育培訓;建立健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財、物、項目等具體事務的制度和“末位表態”制度;完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制度;制定出臺馬關縣科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辦法、領導干部請銷假制度、科級領導干部“為官不為”責任追究辦法等制度,并認真抓好落實。四是以干部“三齡兩歷一身份”信息為重點,集中力量對干部檔案進行集中審核和專項清理。目前,已完成了1001名縣管科級干部檔案初審工作。
五、其它方面
關于“國有企業改制歷史遺留問題和土地開發、征地拆遷問題較多,維穩壓力較大”的整改情況。對于國有企業改制歷史遺留問題和征地拆遷等涉及維穩工作,縣委認真落實縣處級領導包案化解社會矛盾工作機制,繼續采取處級領導牽頭、責任單位落實、協辦單位配合、單位“一把手”具體抓的方式,及時派出4個工作組深入到矛盾復雜且群眾反映問題較集中的領域進行“會診”,認真疏導化解社會矛盾。目前,省委巡視組交辦的群眾信訪件218件281項信訪訴求,已全部完成辦理答復,答復率為100%,其中:已辦結群眾信訪訴求276項,正在辦理5項。省委巡視組移交的18件案件線索,目前已全部辦結并反饋。
整改情況在文山日報和文山州政府網全文通報。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馬關縣反映。聯系單位:中共馬關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7122202;電子郵箱:mgxwd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