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加強巡察隊伍建設,確保巡察工作取得實效,宣威市采取“建庫蓄才”的方式,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從全市范圍內選拔人員建立巡察人才庫,著力建設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巡察隊伍。
圍繞核心要求。圍繞“忠誠、干凈、擔當”要求,立足巡察工作任務需要和紀律要求,從理想信念、責任擔當、業務能力、身體條件、任職經歷、平時表現和干部群眾口碑等方面確定巡察工作人員選拔標準和條件,把選拔范圍指向黨性強、敢擔當、守紀律、有原則、能干事、講團結的優秀干部,嚴把“進口關”,為巡察人才庫建立確定一個高的標準。
采取兩種方式。采取組織選拔和單位推薦兩種方式,由市紀委聯合市委組織部,采取組織選拔的方式,圍繞選拔標準,從全市黨政干部特別是科級領導干部中,盤點出一批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庫。專門下發通知,要求紀檢監察、組織人事、政法機關、財政、信訪、審計等機關和部門按照選拔標準推薦優秀人才,擴大選才范圍。
建立三個分庫。根據巡察組的組建要求,分別建立巡察組組長庫、副組長庫和巡察工作人員庫。按照干部的職級、文化、專業、年齡結構及工作經歷,分別進入相應人才分庫,便于在每輪巡察實施前,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條件合理搭配巡察組,做到“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經過前期選拔、推薦,并經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宣威已建起一個60人的巡察人才庫,其中組長人選20名、副組長人選20名、工作人員人選20名。下一步,將制定出臺人才庫管理使用辦法,進一步規范巡察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日常管理和紀律要求,為開展巡察工作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